关于做好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0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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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500001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4〕50号

  • 成文日期:

    2024-12-31

  • 发布日期:

    2025-01-03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2024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5年1月17日结束,寒假从2025年1月20日开始,至2月14日结束。2024学年第二学期于2月17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充实的寒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加强期末常规管理,完成工作总结和收费结算

1.抓好教学质量管理。小学严格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综合等第制学业评价,中学要科学、规范开展各学科期末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评价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校长要带头做好教学诊断与评价工作,运用评价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科学研判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切实发挥评价在教学引导和教学改进中的作用。各校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通过综合评价呵护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各中小学完成学期学业质量分析报告于1月20日前交各部室主任邮箱(小学:814695427@qq.com、初中:wyj_2023@126.com、高中:1056520393@qq.com)。

2.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各校要对照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完成书面总结。在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利用寒假做好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立卷归档工作。

3.完成各项收费结算。学期结束时,各校应根据市相关文件及崇教财〔2015〕57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结算工作,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收取的代办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幼儿园要向学生家长公布膳食账及有关费用账目。

(二)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放假前和开学前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前切断寒假期间不使用的电源、水源,关闭门窗,做好防盗措施,师生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得放置在学校内。

5.加强专题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居家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娱乐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寒假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要求,教育学生自觉不燃放、少燃放。要根据学校实际,通过家长会、家校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常识,督促家长寒假期间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子女监管,切实担负起孩子居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6.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各校要按计划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有校舍在建或维修项目的学校,确保有专人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各校要加强校产、校具的保管工作并做好年末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寒假工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7.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校(园)长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寒假工作计划,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8.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期间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尽职;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寒潮过程中及寒潮过后,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校水系统、建筑物进行细致排查和及时整修。对寒假各基层学校的值班情况,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要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寒假值班表(详见附件)请于1月17日前反馈,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交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维稳部(新崇北路1号202室),电子版发至教育局党政办邮箱jyj3b@163.com。

(二)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病意识

9.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引导师生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寒假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出入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适度参与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加强家庭防病指导,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均衡膳食,规律作息,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加强儿童青少年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接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接种意愿和免疫水平。假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

10.做好假期“防近”。学校要引导家长培养学生养成科学卫生的用眼习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避免近距离用眼时间过长(每30分钟近距离用眼后远眺5-10分钟),每天保证至少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和合理营养。

(三)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做好继续来园幼儿开班工作

1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更加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理性确定成长目标,合理安排子女假期学习、生活、休息、娱乐、体育和社会实践的时间,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要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优质教育指导资源,帮助家长解疑释惑,缓解假期亲子关系紧张、青春期沟通不畅等难题。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要持续做好“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形成“校长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体、任课师及导师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要优化家访设计、加强家访培训、严格家访流程、确保家访实效,确保特殊家庭学生上门家访全覆盖。

1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校要关注好放假前、开学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学生的心理变化,要通过班主任访谈、导师对话等方式,及时关注、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情绪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要持续推进全员导师制,强化导师作用,所有导师都应开展对学生全覆盖的谈心谈话,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业困难、生活适应、心理状态等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辅导和关怀。要确保24小时热线“人人知晓”,告知学生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援助支持,使中小学生能够获得及时到位的心理辅导(崇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及线下咨询预约电话:4001001690)。

13.深化学生关心关爱。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属地内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困难学生(特殊家庭学生)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要主动对接社区,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邻家妈妈”志愿者、“警察哥哥姐姐听你说”社区少年服务队等作用,帮助困难学生(特殊家庭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难题。

14.做好幼儿开班工作。在中小学寒假期间,幼儿园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继续来园幼儿做好开班工作,进行正常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好防寒保暖、饮食卫生、安全防病和保教工作;幼儿保育教育费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来园幼儿不收保育教育费。要继续做好家园沟通和家教指导等工作。要提前谋划、统筹考虑,为新学期工作、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做好园所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全方位准备工作,继续做好五年规划优化工作。

(四)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相关要求

15.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各校要科学整合各学科作业总量,控制寒假作业难度、作业时间,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休息时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或照片等形式反馈寒假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向学生收取寒假作业费用,严禁收取超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收费项目的费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禁利用寒假进行集体整班补课或提前上新课。鼓励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16.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加强作业管理,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精心设计寒假作业,研发精品作业资源,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并做好评价记录。加强睡眠管理,倡导科学健康合理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指导家长和学生结合个体状况制定寒假作息时间表。加强课外读物管理,落实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要全面排查教材教辅及读物,要对图书馆、阅览室、班级图书角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为学生提供假期高质量阅读资源,养成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习惯,提升阅读效能。加强体质健康管理,开展家校社协同共育行动,明确学生寒假期间每天完成参与校外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的任务。

17.引导家长理性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寒假。若让孩子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文化艺术、科技、体育),请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预交学费不要超过60课时和5000元的总额,并通过预收费专用账户或后收费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防范经济损失风险。

(五)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18.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各校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合理设置家庭劳动任务清单,强化家庭劳动实践,发挥家庭基础作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小达人”展示活动,引导家庭组织开展“学会一项家务技能”“为长辈做一件家务”等亲子活动,鼓励家长手把手教会孩子家务劳动,当好孩子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引导青少年学生尽可能承担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劳动,确保家庭劳动时间,培养生活技能。

19.开展科技、艺术、文化等各类校外实践类活动。充分利用和发挥科技类、艺术类、民族文化教育类等项目的活动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寒假期间,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寒假活动,做好网上考勤记录。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开展“党的诞生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阅读红色经典读物,观看红色影片,在学思践悟中重温党的光辉历程,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要围绕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在温馨的家庭团圆中传承优良家风,在丰富的节庆活动中了解民俗风情,在亲身体验中认同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0.配合做好爱心寒托班工作。由团区委组织的2025年爱心寒托班于1月20日-24日、2月6日-8日、2月10日-11日期间开办。办班布点学校要做好支持工作,尤其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确保爱心寒托班开展安全、有序、精彩,其他学校做好入班学生安全宣传工作。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寒假培训工作

21.加强师德师风和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通过重温师德承诺书、学习师德负面清单以及师德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召开教师大会、家长会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再次强调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及参与家长付费的宴请等活动,让学生及家长共同监督规定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2.做好教职工假期培训工作。各校要深化读书学习活动,继续推进寒假同读一本书学习教育工作,注重示范引领和经验分享。要根据“双新”实施工作要求和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关于新教材培训安排,组织本校教师参加寒假“双新”线下线上培训,并完成相关培训任务。根据教育改革推进工作要求和本校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校本培训,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教师“寒假教师专项研修”。见习教师根据研修计划,参加不少于80课时的线上研修;高级教师科研体验科目研修,完成个人“十四五”课题中期报告。各校向教师布置假期学习内容,开学后开展校本研修,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七)做好“开学第一周”“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

23.做好安全教育周筹备工作。根据市教委要求,“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单位要提前筹划主题,设计好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确保学生新学期开学就能接受到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2月15日前各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4.做好中小学“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2024学年第二学期将继续开展中小学“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全员参加活动,并在放假前布置落实好此项工作,开学前开展专项教研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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