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8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托幼〔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7-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拨付社区“宝宝屋”经费的请示已收悉,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10号)》和《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崇明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教〔2023〕17号)》精神,拟从2024年市教委专项转移支付到区教育局“推进3岁以下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中列支2万元,用于添置你镇社区“宝宝屋”内的设施设备、玩教具、图书等。
特此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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