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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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71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4〕17号

  • 成文日期:

    2024-04-15

  • 发布日期:

    2024-05-06

各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上海市崇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教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校园安全事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学校消除事故隐患的主动性和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杜绝重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安全风险;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增强;本区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加快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加强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傅  欣   黄宗逵

常务副组长:陆  杰

副组长:陆惠星、陆  琴、吴美华、耿慧慧

领导小组成员为教育局各科室科室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陆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锦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单位设立相应工作部门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直属单位及成人学校应同步设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或临时工作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落实措施,协调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行动

通过开展三年治本攻坚行动,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1.提升全员安全法治意识。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活动,及时主动获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持续开展安全管理法制宣传和学习教育,增强全体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意识。单位负责人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确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守住安全“红线”,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育教学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教职工“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3.强化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同时要抓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在教育局统一组织培训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教职工参加相应的培训、自学,不断提升安全工作岗位能力水平。

(二)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治本攻坚

1.消防安全冶本攻坚。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的贯彻落实,各学校按标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局相关部门按标准要求开展督查。下一步,将根据市教委牵头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严格抓好工作落实。近阶段,各单位要根据局年初下发的《崇明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要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崇教人〔2021〕4号)文件要求,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统一定点回收工作,严禁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3.食品安全治本攻坚。各单位要按照现有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培训、日常学习工作,明确各岗位工作责任及每日工作内容、标准,严格专间操作制度、洗手消毒制度、生熟分开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规范化食堂建设工作。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健康教育,教育广大学生不购买、食用无证摊贩出售的食品、“三无食品”,自觉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及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4.校车及校内交通安全治本攻坚。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抽检校车,督促落实校车半年强制年检等制度。严禁校车超速、超载以及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校车GPS线路每日检查登记及问题查纠制度,经常开展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增强相关人员的校车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按照前期局下发的《关于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规范设置人车分离及教育区域与车辆停放区域分离。

5.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治本攻坚。各单位要定期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因年久失修、地面沉降、冰冻雨雪等原因造成的建筑安全隐患,重点突出建筑物玻璃幕墙、外墙空调机架及花篮等附着物、外墙装饰砖、建筑物内悬挂物及天面、临街或学生活动区域围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组织隐患整改或落实防范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开展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对于需要专业维保、检测的设备,应委托第三方具资质单位定期维保、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在抓好上述5项重点安全领域的治本攻坚的基础上,各单位还应重视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检查方面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必须要全量落实整改措施,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居家安全事故等寒暑假期易发多发的安全事件事故,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小长假等重点时段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题教育、实训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安全意识。通过组织专题安全活动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身安全宣传教育,细化规范师生应急处置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四、时间安排

2024年4月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编制印发上海市崇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加局下发的方案,对本单位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治本攻坚活动的开展,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治本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深入分析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学校针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矛盾问题及薄弱环节,进一步固强补弱,着力在制度安排、管理措施上进行健全、完善,着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总结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固化成熟的经验、做法,着力破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瓶颈问题、深层次矛盾,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校园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将对各学校在三年治本攻坚行动中好的做法、成熟的经验在全区各学校中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全区各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切实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单位安全发展的矛盾问题。加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各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按时整改、通报批评、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绩效和单位年度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以点带面推动校园安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督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查督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治。督促学校自查自纠,对学校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以案警示、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师生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精准施策,强化重点管控。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管理协同联动机制。对消防、食堂和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施专项治本攻坚,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安全投入。各单位要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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