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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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5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4〕9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1

  • 发布日期:

    2024-04-01

各义务教育学校、区教育学院:

现将《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行动计划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

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行动计划

(2023年-2026年)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沪教委基〔2023〕24号)等文件精神,在实施《崇明区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基础上,落实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探索激活创造力的策略,培育学生创造性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培养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导向,以项目化学习的常态化、高质量实施为途径,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与学方式变革,与小学主题式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主动·有效”课堂相结合,与生态教育相结合,与课后服务相结合,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点燃学生创造热情,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总结区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成果,提炼3所市级、12所区级实验校典型案例,召开区项目化学习动员会。组建区、学区或集团、校三级联动的“学研训”一体化实践共同体,分层分类设计项目化学习研训课程,构建系统的研究推进机制。

2024年,分层分类开展项目化学习研训,发挥市、区两级实验校的辐射引领作用,形成区、学区或集团、校项目化学习典型案例,实现项目化学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基本建成覆盖重点年级和重点学科的项目化学习案例资源库。

2025年,进一步丰富区项目化学习案例资源库,进一步扩大项目化学习实施范围,推动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和各学科培育项目化学习成果,梳理总结项目化学习研究成果。

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常态化实施项目化学习。教师教学理念、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发生积极变化,基本形成教与学的新样态。

三、主要任务

(一)纳入课程实施体系,开展常态化实施

1.纳入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各校根据本市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化学习纳入学校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研修、教学管理、课程评价等方面。落实项目化学习在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的课时要求,国家课程中每学期学科项目化学习的课时不低于5%(其余约5%课时可开展主题化等综合性教学活动),校本课程中的项目化学习课时比例不低于5%。各校至少形成1个类别的项目化学习校本实施范例。

2.推动常态化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团队通过创设真实而富有挑战性的问题情境,引导和支持学生持续探究,尝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用个性化方式展现学习成果。学校每学年可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探索不同组合的三类项目化学习。活动项目化学习指向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求,从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可作为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的实施方式,也可作为课后服务的活动方式。学科项目化学习指向学科的核心素养培育,从学科实践中发现真实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可在学科教学中实施微项目、单元项目或跨单元项目。跨学科项目化学习指向两个及以上学科的核心素养培育,将自然、社会中真实而复杂的问题转化为项目,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和能力解决问题,可结合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中的跨学科主题实施。

(二)分层分类培训,开展专题研究

1.开展分级培训指导。区教育学院定期开展项目化学习相关培训,构建多元、分层、分类、覆盖全员的项目化学习培训体系,开发项目化学习系列教师培训课程。对尚未开展项目化学习的学校与教师开展通识培训;对有实施基础的学校与教师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将项目化学习纳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孵化“种子”教师。优化培训内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有机融合,实行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学校成立综合教研组,制定研修方案,定期开展学科、跨学科项目化学习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对项目化学习的理解与实施能力。

2.加强教育科研。区教育学院将项目化学习的设计与实施列入区课题研究指南,开展学校和教师层面的项目化学习实施情况调研,把区域在项目化学习研训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转化为教师的研究课题;通过理论研究和课堂实践,探索三类项目化学习设计和实施的基本操作模式,为区域项目化学习融入课程体系和课堂教学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学校以自身特色项目为基点,根据学生认知特点与知识结构,选择活动项目、学科项目或跨学科项目,整合力量重点突破,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项目化学习实践与研究案例,形成一批优质的项目化学习科研成果,扩大学区及区域成果辐射范围,为项目化学习提供更多典型样例和实践范式。

(三)优化资源供给,创设实施环境

1.构建区、校两级项目化学习资源库。区教育学院有机整合区域生态教育资源、校本课程资源和校外教育资源,定期开展项目化学习优秀课例、教案、视频、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发挥科研、教研等领域专家的引领作用,形成区级项目化学习资源。依托学区和集团,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项目化学习资源共享体系。鼓励学区集团、学校有效整合校外资源,用好校外项目化学习专家力量,积极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文化场馆、科技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源,合作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项目化学习实践。

2.优化项目化学习空间。每所学校原则上应至少设立一个跨学科综合学习空间,支持项目化学习的实施。学校统整创新实验室、专用教室、实验室等各类学习空间设计,优化功能布局,拓展教学功能,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习资源,为学生开展项目化学习活动构建高效互动的数字化学习环境。

(四)改革评价方式,激发创新活力

1.纳入学校课程与教学评价指标。区教育局、教育学院将项目化学习纳入学校课程与教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教育学院定期组织项目化学习交流研讨活动,每年进行项目化学习方案设计、实施案例、学生成果等评选,发掘各校优秀典型,以项目评选成果展示会、成果发表等方式推进项目化学习的区域发展。

2.纳入教师专业评价指标体系。学校将项目化学习开展情况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方式的重要指标,纳入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教师在项目化学习研究实践中形成的可借鉴、推广的案例和研究成果,作为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

3.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学校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制的项目化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作为评估学生项目化学习质量的基本依据,做好对学生探究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观察、记录和分析。将项目化学习过程和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学科作业与命题中要立足学生核心素养,开展基于真实情境、解决真实问题的作业设计与命题探索。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协同教育学院组建区域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的工作专班,整合区内外专家等多方专业力量,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支持和指导,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项目化学习。学区、集团由核心校校长负责开展项目化学习的整体设计与实施。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核心的项目化学习领导小组,将项目化学习纳入学校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校内项目化学习有序开展。

(二)加强过程管理

区教育学院牵头实施区义务教育阶段项目化学习,分层分学段建立项目化学习研究指导小组,整体设计并统筹推进不同学段的三类项目化学习。区教育学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化学习工作方案的细化、总体指导与过程跟进;教研室、德研室负责学科项目化学习、跨学科项目化学习、活动项目化学习推进;科研室负责项目化学习课题研究与理论指导;师训部负责教师培训与课程管理。学校教学、德育、科研、师训等相关部门,在校项目化学习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全力推进项目化学习落地,并定期汇报进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教育经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学校开展项目化学习实践与研究、案例征集与评比、资源库建设、专题培训等,重点支持相对薄弱学校实施项目化学习,对表现突出的、提供优质资源和经验的学校与教师予以相应奖励。学校对积极参与项目化学习实践并取得创新突破成果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在绩效分配上予以鼓励和倾斜。

(四)加强交流推广

区教育局通过“崇明教育”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展示学校的项目化学习活动动态和典型案例。区教育学院定期举办项目化学习成果展,集中呈现项目化学习推进成果。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项目化学习全校交流活动,展示项目化学习实践成效。

 

附件: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组


附件

 

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

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组

 

组 长:黄宗逵

副组长:陆  琴  陆  杰  耿慧慧  方一燕  

组 员:徐志华  郭春飞  黄  波  李启华  龚  俊  黄宁宁  刘伟超  沈向峰  黄  瑾  龚尚勤  王雅娟  施  燕  郑耀虎  牛嘉琦  龚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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