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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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1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45号

  • 成文日期:

    2023-12-27

  • 发布日期:

    2024-01-05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2023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4年1月19日结束,寒假从2024年1月2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2023学年第二学期于2月19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充实的寒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加强期末常规管理,完成工作总结和收费结算

1.抓好教学质量管理。小学严格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综合等第制学业评价,中学要科学、规范开展各学科期末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评价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校长要带头做好教学诊断与评价工作,运用评价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科学研判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切实发挥评价在教学引导和教学改进中的作用。各校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通过综合评价呵护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各中小学完成学期学业质量分析报告于1月19日前交基教科。

2.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各校要对照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完成书面总结。在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利用寒假做好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立卷归档工作。

3.完成各项收费结算。学期结束时,各校应根据市相关文件及崇教财〔2015〕57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结算工作,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收取的代办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幼儿园要向学生家长公布膳食账及有关费用账目。

(二)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放假前和开学前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前切断寒假期间不使用的电源、水源,关闭门窗,做好防盗措施,师生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得放置在学校内。

5.加强专题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居家安全宣传教育,要重点围绕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娱乐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寒假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要根据学校实际,通过家长会、家校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常识,督促家长寒假期间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子女监管,切实担负起孩子居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6.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各校要按计划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有校舍在建或维修项目的学校,确保有专人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各校要加强校产、校具的保管工作并做好年末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寒假工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7.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校(园)长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寒假工作计划,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8.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期间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尽职;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寒潮过程中及寒潮过后,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校水系统、建筑物进行细致排查和及时整修。对寒假各基层学校的值班情况,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要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寒假值班表(详见附件)请于1月17日前反馈,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交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维稳部(新崇北路1号202室),电子版发至教育局党政办邮箱jyj3b@163.com。

(二)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病意识

9.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引导师生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日常生活中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适度参与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要加强家庭防病指导,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均衡膳食,规律作息,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加强儿童青少年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接种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接种意愿和免疫水平。假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

10.做好假期“防近”。学校要引导家长培养学生养成科学卫生的用眼习惯,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避免近距离用眼时间过长(每30分钟近距离用眼后远眺5-10分钟),每天保证至少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和合理营养。

(三)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做好继续来园幼儿开班工作

11.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交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要用好“上海家长学校”等优质资源,为家长解疑释惑,破解假期亲子关系紧张、青春期沟通不畅等难题。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受不良信息干扰。要发挥全员导师制作用,落实“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基本任务。要持续做好“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学校班子、中层团队、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家访活动,确保特殊家庭学生全覆盖家访。

1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学期结束前,各校要组织班主任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队)会,对全体教师开展一次心理危机初步识别能力培训,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问题排摸。寒假期间,要特别关注因各种原因自卑、孤僻、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的学生,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工作。要指导家长做孩子心灵的守护者,密切观察关注孩子寒假期间的情绪、行为表现,引导家长多陪伴安抚孩子。要确保“24小时热线”人人知晓,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获得及时到位的心理辅导(崇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线下咨询预约电话:4001001690)。

13.做好幼儿开班工作。在中小学寒假期间,幼儿园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继续来园幼儿做好开班工作,进行正常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好防寒保暖、饮食卫生、安全防病和保教工作;幼儿保育教育费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来园幼儿不收保育教育费。要继续做好家园沟通和家教指导等工作。要提前谋划、统筹考虑,为新学期工作、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做好园所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全方位准备工作。

(四)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相关要求

14.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各校要科学整合各学科作业总量,控制寒假作业难度、作业时间,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休息时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或照片等形式反馈寒假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向学生收取寒假作业费用,严禁收取超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收费项目的费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禁利用寒假进行集体整班补课或提前上新课。鼓励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15.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加强作业管理,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精心设计寒假作业,研发精品作业资源,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并做好评价记录。加强睡眠管理,倡导科学健康合理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指导家长和学生结合个体状况制定寒假作息时间表。加强课外读物管理,落实教材读物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要全面排查教材教辅及读物,要对图书馆、阅览室、班级图书角等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为学生提供假期高质量阅读资源,养成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习惯,提升阅读效能。鼓励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要探索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健全“小眼镜”“小胖墩”等特殊学生运动干预机制,提升学生身体素养。

16.引导家长理性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家长会、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若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仔细查看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有意义的寒假。

(五)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17.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各校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合理设置家庭劳动任务清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家庭劳动小达人”展示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的观念,激励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引导家庭组织开展“学会一项家务技能”“为长辈做一件家务”等亲子活动,鼓励家长手把手教会孩子家务劳动,当好孩子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

18.开展科技、艺术、文化类活动。充分利用和发挥科技类、艺术类、民族文化教育类等项目的活动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寒假期间,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寒假活动,做好网上考勤记录。要围绕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在温馨的家庭团圆中传承优良家风,在丰富的节庆活动中了解民俗风情,在亲身体验中认同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9.配合做好爱心寒托班工作。由团区委组织的2024年爱心寒托班于1月22日至2月2日期间开办。办班布点学校要做好支持工作,确保爱心寒托班开展安全、有序、精彩,其他学校做好入班学生安全宣传工作。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寒假培训工作

20.加强师德师风和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通过重温师德承诺书、学习师德负面清单以及师德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召开教师大会、家长会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再次强调严禁教师有偿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及参与家长付费的宴请等活动,让学生及家长共同监督规定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1.做好教职工假期培训工作。各校开展教师寒假读书活动,共读一本书《新课程关键词》。要根据教育改革推进工作要求和本校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校本培训,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全体教师“寒假教师专项研修”。见习教师根据研修计划,参加不少于80课时的线上研修;高级教师开展科研体验科目学习,完成个人“十四五”课题研究科目。各校向教师布置假期学习内容,开学后进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七)做好“开学第一周”“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

22.做好安全教育周筹备工作。根据市教委要求,“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单位要提前筹划主题,设计好安全教育周活动方案,确保学生新学期开学就能接受到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2月18日前各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3.做好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2023学年第二学期将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全员参加活动,并在放假前布置落实好此项工作,开学前开展专项教研活动。

 

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值班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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