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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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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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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说明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建、组织、宣传、统战、工青妇、关工委、离退休老干部、信息、保密、办文办会、政务公开、合作交流、督查督办等工作,协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做好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等各项工作。
(二)人事科。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和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区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师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工作,协调人事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教师资格注册与认定、评优奖励。指导学校开展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治理与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本系统突发事件等。
(三)计划财务科。承担教育经费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审计、事业统计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收费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会计、审计人员。
(四)基础教育科。承担基础教育有关管理指导工作,承担本区中小学招生与考试、课程与教学、质量与评估、学籍管理、教育信息化、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制定本区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基教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和课后服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承担指导中小学校教材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基础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共享以及教学基础建设和改革工作。
(五)托幼科。承担本区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有关管理工作,落实本区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工作任务。承担托幼机构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学前教育招生、课程与教学、学籍与装备及相关信息化工作。
(六)成人和职业教育科。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成人(社区)教育和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中等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等工作。推进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统筹管理各类成人(社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工作等。
(七)德育科。指导协调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校外教育。指导学校开展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学科德育)建设。指导学校德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安全风险防控及处置工作。承担未成年人学校教育保护和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有关工作。承担本区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科普以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本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八)督导室。承担本区教育督导工作,监督、指导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监督、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规范办学;依法组织实施对本区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