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29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现将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继续加强监管和指导,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工程项目的有效执行。

(二)关于项目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已通过大力削弱人员,改变冗长局面,逐步解决。

(三)关于部分预算资金改变用途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继续加强监管和指导,要求所属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资金。

(四)关于长期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所属单位上报了往来款管理制度。对往来款业务进行分析归类,规范了电费押金业务和应收款中的工程质保金业务的会计核算;收回了部分应收账款,上缴了无法支付的款项,及时支付了项目尾款。

(五)关于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要求所属单位单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相关单位及时上缴了应上缴的结转资金。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一)关于超比例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修订崇教财〔202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调整了质保金留存比例(从5%调整为3%),并增加了“支付比例和留存比例如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条款。并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支付质保金。

(二)关于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修订崇教财〔202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增加了及时决算和送审的要求。区教育局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竣工决算和送审工作。

三、资产管理方面

(一)关于捐赠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部分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6辆公务车辆中未登记入账的4家单位即时办理了补登账手续;完成了拍卖工作,并将拍卖收入扣除拍卖佣金后的金额上缴了财政;6家单位正在办理资产账面处理手续,待明年4月财政资产平台受理后,完结此项工作。

(二)关于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结转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修订崇教财〔202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增加了及时转固要求“建设工程项目中需资本化的支出内容,应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及时做好转固工作,待审价完成后再进行成本调整”。区教育局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工程项目转固工作。

(三)关于个别单位房屋资产被无偿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单位已进行了资产出租评估,根据评估金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收了相关单位租金,并上缴财政。

(四)关于部分资产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单位中的部分资产已落实存量资产报废工作,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和指导,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按规进行资产处置。

(五)关于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单位正在咨询相关部门,拟通过评估价值收回资产。

四、内部管理方面

(一)关于部分考务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单位及时收回相关考务费,并等额上缴了财政。

(二)关于对外投资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及单位正在办理投资主体变更手续,股权收益已全额收到并等额上缴了财政。

(三)关于部分服务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到期后,按要求签订新合同;优化保安人员年龄结构,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严格保安人员退出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达到到公开招标限额的服务,应按规履行相应程序。

(四)关于部分合同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要求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崇教财[2021]30号文《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后勤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签订合同期限。

(五)关于部分自身履职事项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明确购买服务的负面清单,并在工作会议上作专题布置;区教育局将实行委托评估业务报批制,审核学校上报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和绩效性。

(六)关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够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至今我区已撤点新光中学、新民中学等11个校区,今年完成了正大中学登瀛校区、港沿学校初中部、北门幼儿园新村园区的撤点工作。今后,全区教育资源布局还将进一步调整,小规模学校(校区)进一步缩减。

(七)关于与行业协会等脱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五家单位均有偿使用教育资产,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最新的崇委组〔2023〕106号《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崇明区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所有区管干部不得兼任法人代表;一切社会团体兼职人员不得兼薪。

(八)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将继续通过计财、内审、巡检组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监管,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