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及暑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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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129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22号

  • 成文日期:

    2023-06-25

  • 发布日期:

    2023-06-26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2022学年第二学期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暑假从2023年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2023学年第一学期于9月1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暑期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愉快的暑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统筹做好期末各项常规管理

1.做好期末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市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学业质量综合评价,强调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作用。小学开展期末考查或考核,初中和高中要规范组织期末考试,考试结果不得排名。根据“五项管理”中关于“作业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布置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工作。

2.做好期末总结工作。根据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特色,对照本学期工作计划,书面总结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注意查找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各学校在学期结束前要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并利用暑期做好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立卷归档工作。

3.完成各项费用结算。学期结束时,各学校应根据市相关收费文件及崇教财〔2015〕57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结算工作,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收取的代办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学校应履行好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代办义务,所有代办业务的收支必须纳入学校核算,不得让学生及家长自行办理,不得与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直接账外结算。幼儿园要向学生家长公布膳食账及有关费用账目。2023学年代办服务性收费有调整的,必须在开学前走完相关流程并报局计财科。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各单位放假前应切断暑假期间不使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闭所有门窗,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师生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得放置在学校内;要加强对校园电路、电脑房、体育设施设备、液化气钢瓶存放间、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等重点安全环节的检查,如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电器设备等应进行检查(检测)后方可使用,为学生新学年到校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各单位每月底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

5.加强专题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重点围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中暑、防肠道传染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沉迷网络游戏等暑期易发多发问题多渠道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特别要把“2023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36条”进行认真解读和教育辅导。同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担当起孩子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6.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各单位要按计划做好设施、设备的暑期维修、保养工作,有在建项目或维修项目的学校,要确保有专人现场管理,保证疫情防控和安全施工,注意施工进度,确保正常开学。按规定做好竣工决算工作,达到固定资产使用状态的应及时做好转固会计核算。要加强资产管理,报废资产和残值确认等应按规定程序执行,回收单位确定符合财政要求。凡可能影响涉及环境质量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检测,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加强校产、校具的保管工作,尤其是化学制剂等危险品,必须妥善做好保管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暑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7.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校(园)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把确保安全作为暑期工作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暑期工作计划,并在放假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区教育局邮箱(cmjyjjjk@163.com)。

8.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暑假期间值班制度,思想重视,责任到人,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要加强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期间值班及抢险救灾工作。对暑期各学校的值班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单位暑期值班表(详见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单位值班表》)于7月1日前上交室。

(二)加强思想政治品德与卫生安全教育

9.开展读书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崇’尚阅读”崇明区中小学阅读素养提升项目、中小学语文统编教材配套书目、市图工委《红色经典阅读推荐书目》,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阵地和资源,规范推荐暑期学生阅读书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图工委“2023 年上海市中小学生暑期读书活动”、市教育学会“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阅读与实践创作活动”、市文明办“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阅读活动”。

10.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设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童心颂祖国,畅谈家乡美”“走访身边变化”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志愿服务基地等场所作用,通过课题调研、主题寻访、修身讲堂、阅读演讲活动等形式,巩固拓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培养对党的深厚感情。

11.强化劳动实践。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鼓励未成年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在家庭中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鼓励未成年人自觉参与、自己动手,提高自身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学习身边劳动者的可贵品质,唱响“我是未来劳动者”的价值认同。

12.加强卫生安全教育暑期出游的师生员工要做好途中的常态化防疫,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尽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暑假期间暂停报送《学校基本情况及感染情况每日数据统计表》等疫情相关数据,但各校仍需继续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危险重症病例或在校师生员工出现聚集性疫情,需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情况。学校在暑假结束前(开学前一周),开展校园全面清洁消毒。

(三)丰富学生暑假生活

13.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对各学科的作业总量要进行科学整合,统筹协调,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要合理设计书写表达类、实践探究类、艺术鉴赏类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荣誉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并做好评价记录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段等特点布置暑期消防等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通过完成暑假消防作业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禁利用暑期进行补课或提前上新课。

14.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类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家校共育,明确学生暑假期间每天完成参与校外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活动任务,由父母监督或共同参与。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民族文化教育类等项目的活动优势,认真组织好各类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暑假期间按照对外公示的开放时间段对外开放。学校食堂严禁外借用于承办婚丧喜宴等社会性活动。

15.做好托幼服务工作。幼儿园在中小学暑假放假期间,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继续来园的暑托班幼儿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安全防病和保教工作。要继续做好家园沟通和家教指导等工作。要加强内涵建设和多元培训,促进业务水平提高和保教队伍专业发展。要提前谋划统筹考虑,为新学期工作、课程与教学市级调研以及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做好园所管理、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全方位准备工作。

(四)加强家校沟通

16.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要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等市、区、校三级优质教育指导资源,帮助家长解疑释惑,缓解假期亲子关系紧张、青春期沟通不畅等难题。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要引导家长重视假期内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要发挥好全员导师制的作用,明确“良师益友”“家校沟通”基本职责,落实“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基本任务。要继续做好“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有计划地安排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家访活动,特殊家庭学生要确保全覆盖家访。

17.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学校要集中力量在学期结束前全覆盖做细做实情况摸排、关心关爱等基础性工作。要组织班主任全覆盖开展一次线上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队)会;要对中小学全体教师全覆盖开展一次心理危机初步识别能力培训。暑假期间要特别关注学校、班级中因各种原因引起自卑、孤僻、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做好关心关爱和辅导工作;要确保24小时热线“人人知晓”,告知学生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援助支持,使中小学生能够获得及时到位的心理辅导(崇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及线下咨询预约电话:4001001690)。

18.落实教师下插假日学校工作。各学校要选派有责任意识、奉献精神、指导能力的优秀教师到村居假日学校担任辅导员,插村居教师要发挥特长,协助做好假日学校制订活动计划,参与假日学校活动指导等工作,并及时掌握所插村(居)未成年人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学校要对插村居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管理。

(五)筹备好“开学第一周”工作

19.做好安全教育周筹备工作。根据市教委要求,“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单位要提前筹划主题,安排宣传教育活动,设计教学方案,确保学生新学期开学就能接受到针对性强、寓教于乐、内容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8月25日前各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0.做好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2023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各学校要提前布置,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教师全员参与。要制定好“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工作计划,开学前开展专项教研活动。

三、持续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一)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2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洁教育。各学校要在暑假前组织教师学习《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指南》等文件,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严禁有偿补课,一旦发现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要利用暑期开展“不忘教育初心,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系列行动,积极塑造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新时代崇明教师新形象,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2.开展教师暑期培训工作。根据《2023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暑期培训实施方案》明确的各学段培训要求,通过区级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专家指导与个人实践活动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开展暑期教师培训。校(园)长全面负责落实培训工作,根据区级教师暑期培训方案,制定本单位培训方案报区教育学院师训处备案,并向全校教师解读方案,落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

23.推进教职工交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鼓励富余学科教师跨校竞聘或交流至乡镇工作,积极而又稳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区教育局将于7月份审批教师流动和干部调任工作。各学段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照区委编办核定的编制,在严格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课时数标准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第40号)确定教职工的工作量,在7月底前完成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发挥聘用合同的作用,与教职工及时签订新学年岗位聘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对超过或不满标准工作量的教师对应增减工作量津贴,8月份做好新教师入编工作。

(二)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4.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学习。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把学习党章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必修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25.做好文明创建迎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创城、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及时统筹分工,进一步强化措施,及时查缺补漏,逐项抓整改、抓落实,确保各项迎评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有暑期维修项目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做好温馨提示,各类宣传内容必须持续保持。

 

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单位值班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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