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崇明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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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09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17号

  • 成文日期:

    2023-04-18

  • 发布日期:

    2023-04-21

各乡镇: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教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满足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多元需求,崇明区教育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崇明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崇明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上海市崇明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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