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02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1-10
发布日期:
2023-0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2022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3年1月17日结束,寒假从2023年1月18日开始,至2月14日结束。2022学年第二学期于2月15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充实的寒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加强期末常规管理,完成工作总结和收费结算
1.抓好教学质量管理。中小学均不组织期末考试。小学严格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综合等第制学业评价,中学要科学、规范开展各学科期末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加强对作业布置情况的监督检查。校长要带头做好教学诊断与评价工作,运用评价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科学研判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切实发挥评价在教学引导和教学改进中的作用。各校要兼顾线下学习情况及线上学习表现,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通过综合评价呵护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
2.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对照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注意查找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完成书面总结。各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利用寒假做好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立卷归档工作。
3.完成各项收费结算。学期结束时,各校应根据市相关文件及崇教财〔2015〕57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结算工作,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收取的代办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幼儿园要向学生家长公布膳食账及有关费用账目。
(二)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放假前和开学前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前切断寒假期间不使用的电源、水源,关闭门窗,做好防盗措施,师生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得放置在学校内。
5.加强专题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线上平台加强对学生居家安全宣传教育,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娱乐安全、心理安全等寒假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要根据学校实际,通过家长会、家校平台等方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常识,督促家长寒假期间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子女监管,切实担负起孩子居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6.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各单位要按计划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有校舍在建或维修项目的学校,确保有专人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加强校产、校具的保管工作并做好年末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寒假工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7.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校(园)长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寒假工作计划,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8.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期间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尽职;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寒潮过程中及寒潮过后,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校水系统、建筑物进行细致排查和及时整修。对寒假各基层学校的值班情况,区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将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寒假值班表(详见附件)请于1月17日前分别交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三)(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404室)和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维稳部(新崇北路1号202室)。
(二)突出“保健康、防重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9.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寒假、春节期间,倡导师生员工避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涉阳师生员工居家治疗期间,主动限制外出探亲、旅游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要履行自我防护责任,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和抗原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师生员工要加强个人防护,落实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切实增强个人责任感和防护意识,掌握运用防护技能,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尽量不举办大规模的家庭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参加人多和局面复杂的聚会。开学前做好校园重点区域、场所的全面消杀工作。
10.严格校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做好登记工作。校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进出校门不再要求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校园内可以不再设置核酸采样点,有需要的师生员工可以到社区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校园内如果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崇明中学和工程技术管理学校要切实做好留校新疆班师生管理工作,动态研判校园师生员工的感染情况,重点“保健康、防重症”,全方位储备一定的工作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强化物资储备,确保有充分的药品、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同时丰富学生校园学习和生活,确保新疆班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温馨、有益的寒假。
(三)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做好继续来园幼儿开班工作
11.保持家校密切联系。学校要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引导家长以健康的思想和品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积极开展家庭读书读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家庭劳动等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注重培养孩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在寒假期间过度使用手机及沉迷网络游戏。要向全体学生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强化自我防护指导、树立疫情防控信心,要组织班主任、导师等加大对全体学生特别是特殊家庭学生的关心关爱,对防疫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公安干警子女的关心关爱,保障学生与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线上“周周能见面”“常常有交流”。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保持家校(园)沟通,做好家长科学育儿指导。
1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班主任、学科老师、心理辅导老师在寒假期间要特别关注有不良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各校导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实事求是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情绪表现,指导家长做孩子心灵的守护者,密切观察关注孩子在寒假期间的情绪、行为表现,多陪伴安抚孩子。必要时可寻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业援助支持(24小时咨询热线4001001690,或添加“幸福领航员”QQ:2215195102)。
13.做好幼儿开班工作。幼儿园在中小学寒假放假期间,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继续来园幼儿做好开班工作,进行正常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好防寒保暖、饮食卫生、安全防病和保教工作。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幼儿保育教育费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来园的幼儿不收保育教育费。
(四)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相关要求
14.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各校要科学整合各学科作业总量,控制寒假作业难度、作业时间,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休息时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或照片等形式反馈寒假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合理安排各种类型作业的比例,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并做好评价记录。严禁向学生收取寒假作业费用,严禁收取超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收费项目的费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禁利用寒假进行集体整班补课或提前上新课。鼓励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15.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加强作业管理,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精心设计寒假作业,研发精品作业资源;加强睡眠管理,倡导科学健康合理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指导家长和学生结合个体状况制定寒假作息时间表;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孩子假期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加强课外读物管理,为学生提供假期高质量阅读资源,提升阅读效能;鼓励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激发学生锻炼兴趣,提升学生体育健康素养。严禁学校在寒假以各种名义组织在线补课。
(五)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16.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各校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合理设置家庭劳动任务清单,引导学生树立“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的观念,激励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庭组织开展“学会一项家务技能”“为长辈做一件家务”等亲子活动,鼓励家长手把手教会孩子家务劳动,当好孩子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
17.开展体育、科技、艺术、文化类活动。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民族文化教育类等项目的活动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寒假期间,乡村学校少年宫倡导以线上形式为主的活动。各校要围绕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在温馨的家庭团圆中传承优良家风,在丰富的节庆活动中了解民俗风情,在亲身体验中认同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寒假培训工作
18.加强师德师风和自查自纠工作。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校要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教师大会、家长会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让学生及家长共同监督规定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9.做好教职工假期培训工作。各校要根据教育改革推进工作要求和本校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校本培训,特别是开展“2022年上海市幼小科学衔接教师专项线上培训”(含执教小学一、二年级的教师、小学校长以及各相关教研员)“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全员教师寒假线上培训”(含高一、高二年级12门学科教师以及高三年级上教版英语学科教师)。要布置有关的假期学习研究内容,列出建议清单供教师选择,开学后进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面向“双减”“双新”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七)做好“开学第一周”“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
20.做好安全教育周筹备工作。根据市教委要求,“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单位要提前筹划主题,安排宣传教育活动,设计教学方案,确保学生新学期开学就能接受到针对性强、寓教于乐、内容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2月14日前各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1.做好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2022学年第二学期将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全员参加活动,并在寒假放假前布置落实好此项工作,开学前开展专项教研活动。
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值班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值班表
单位: (盖章)
日期 | 带班领导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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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
31日 | ||||
2月1日 | ||||
2日 | ||||
3日 | ||||
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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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 | ||||
7日 | ||||
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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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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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 |
请将本表于2022年1月17日之前交教育局党政办(三)和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维稳部。
经办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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