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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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026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0

  • 发布日期:

    2023-01-12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2022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3年1月17日结束,寒假从2023年1月18日开始,至2月14日结束。2022学年第二学期于2月15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充实的寒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加强期末常规管理,完成工作总结和收费结算

1.抓好教学质量管理。中小学均不组织期末考试。小学严格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综合等第制学业评价,中学要科学、规范开展各学科期末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加强对作业布置情况的监督检查。校长要带头做好教学诊断与评价工作,运用评价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科学研判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切实发挥评价在教学引导和教学改进中的作用。各校要兼顾线下学习情况及线上学习表现,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通过综合评价呵护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自信心。

2.做好期末工作总结。对照期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总结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注意查找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完成书面总结。各校在学期结束前要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并利用寒假做好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立卷归档工作。

3.完成各项收费结算。学期结束时,各校应根据市相关文件及崇教财〔2015〕57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结算工作,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收取的代办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幼儿园要向学生家长公布膳食账及有关费用账目。

(二)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放假前和开学前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放假前切断寒假期间不使用的电源、水源,关闭门窗,做好防盗措施,师生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得放置在学校内。

5.加强专题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线上平台加强对学生居家安全宣传教育,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娱乐安全、心理安全等寒假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要根据学校实际,通过家长会、家校平台等方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常识,督促家长寒假期间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子女监管,切实担负起孩子居家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

6.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各单位要按计划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有校舍在建或维修项目的学校,确保有专人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加强校产、校具的保管工作并做好年末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寒假工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7.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校(园)长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寒假工作计划,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8.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期间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尽职;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件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要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寒潮过程中及寒潮过后,学校要安排专人对学校水系统、建筑物进行细致排查和及时整修。对寒假各基层学校的值班情况,区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将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单位寒假值班表(详见附件)请于1月17日前分别交教育局党政办公室(三)(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404室)和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维稳部(新崇北路1号202室)。

(二)突出“保健康、防重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9.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寒假、春节期间,倡导师生员工避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涉阳师生员工居家治疗期间,主动限制外出探亲、旅游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要履行自我防护责任,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和抗原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师生员工要加强个人防护,落实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切实增强个人责任感和防护意识,掌握运用防护技能,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尽量不举办大规模的家庭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参加人多和局面复杂的聚会。开学前做好校园重点区域、场所的全面消杀工作。

10.严格校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做好登记工作。校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进出校门不再要求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校园内可以不再设置核酸采样点,有需要的师生员工可以到社区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校园内如果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崇明中学和工程技术管理学校要切实做好留校新疆班师生管理工作,动态研判校园师生员工的感染情况,重点“保健康、防重症”,全方位储备一定的工作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强化物资储备,确保有充分的药品、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同时丰富学生校园学习和生活,确保新疆班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温馨、有益的寒假。

(三)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做好继续来园幼儿开班工作

11.保持家校密切联系。学校要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引导家长以健康的思想和品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积极开展家庭读书读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家庭劳动等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注重培养孩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在寒假期间过度使用手机及沉迷网络游戏。要向全体学生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强化自我防护指导、树立疫情防控信心,要组织班主任、导师等加大对全体学生特别是特殊家庭学生的关心关爱,对防疫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公安干警子女的关心关爱,保障学生与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线上“周周能见面”“常常有交流”。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保持家校(园)沟通,做好家长科学育儿指导。

1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班主任、学科老师、心理辅导老师在寒假期间要特别关注有不良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各校导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实事求是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情绪表现,指导家长做孩子心灵的守护者,密切观察关注孩子在寒假期间的情绪、行为表现,多陪伴安抚孩子。必要时可寻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业援助支持(24小时咨询热线4001001690,或添加“幸福领航员”QQ:2215195102)。

13.做好幼儿开班工作。幼儿园在中小学寒假放假期间,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继续来园幼儿做好开班工作,进行正常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好防寒保暖、饮食卫生、安全防病和保教工作。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幼儿保育教育费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来园的幼儿不收保育教育费。

(四)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相关要求

14.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各校要科学整合各学科作业总量,控制寒假作业难度、作业时间,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休息时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或照片等形式反馈寒假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合理安排各种类型作业的比例,提倡向学生布置阅读、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科普活动等形式的寒假作业,并做好评价记录。严禁向学生收取寒假作业费用,严禁收取超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收费项目的费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禁利用寒假进行集体整班补课或提前上新课。鼓励教师义务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15.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加强作业管理,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引导教师精心设计寒假作业,研发精品作业资源;加强睡眠管理,倡导科学健康合理的学习与生活方式,指导家长和学生结合个体状况制定寒假作息时间表;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对孩子假期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加强课外读物管理,为学生提供假期高质量阅读资源,提升阅读效能;鼓励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激发学生锻炼兴趣,提升学生体育健康素养。严禁学校在寒假以各种名义组织在线补课。

(五)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丰富学生寒假生活

16.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各校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合理设置家庭劳动任务清单,引导学生树立“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帮着做”的观念,激励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庭组织开展“学会一项家务技能”“为长辈做一件家务”等亲子活动,鼓励家长手把手教会孩子家务劳动,当好孩子劳动教育的“第一任教师”。

17.开展体育、科技、艺术、文化类活动。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民族文化教育类等项目的活动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寒假期间,乡村学校少年宫倡导以线上形式为主的活动。各校要围绕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在温馨的家庭团圆中传承优良家风,在丰富的节庆活动中了解民俗风情,在亲身体验中认同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寒假培训工作

18.加强师德师风和自查自纠工作。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校要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教师大会、家长会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让学生及家长共同监督规定落实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19.做好教职工假期培训工作。各校要根据教育改革推进工作要求和本校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校本培训,特别是开展“2022年上海市幼小科学衔接教师专项线上培训”(含执教小学一、二年级的教师、小学校长以及各相关教研员)“上海市2023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全员教师寒假线上培训”(含高一、高二年级12门学科教师以及高三年级上教版英语学科教师)。要布置有关的假期学习研究内容,列出建议清单供教师选择,开学后进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面向“双减”“双新”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七)做好“开学第一周”“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

20.做好安全教育周筹备工作。根据市教委要求,“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单位要提前筹划主题,安排宣传教育活动,设计教学方案,确保学生新学期开学就能接受到针对性强、寓教于乐、内容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2月14日前各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1.做好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2022学年第二学期将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全员参加活动,并在寒假放假前布置落实好此项工作,开学前开展专项教研活动。

 

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值班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值班表

         单位:              (盖章)

日期

带班领导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

1月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2月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请将本表于2022年1月17日之前交教育局党政办(三)和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安全维稳部。

 

经办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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