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20003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7-25
发布日期:
2022-07-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依据《崇明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崇明区教育局设立总督学和副总督学。经研究决定,吴美华同志任总督学,蔡国菊同志任副总督学。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