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7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51号
成文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1-12-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高中,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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