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3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46号
成文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10-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学院:
为树立和宣传我区青年教师中思想水平高、师德修养好、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发现和培养一批年轻骨干教师,增进和激励广大青年教师对崇明教育的感情和工作积极性,促进崇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开展崇明区第十八届“新蕾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6年以内(含6年)的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
二、评比条件
2019-2020学年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
(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
(二)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功,能胜任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开展教学反思,不断优化和改进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
(三)在课堂中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体现“主动·有效”课堂的教学特征。学前教师能注重教学方式的优化和幼儿学习自主性的激发培养,充分了解并尊重所任教班级幼儿的年龄特点和阶段性培养目标,科学有效地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师生关系良好,班内幼儿发展优势明显。
(四)在“双减”“五项管理”工作的要求下,能够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根据学生实际合理设计作业并有效批改;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益;课堂教学改革有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与研究能力,教学成效良好。
(五)教师专业综合素养高,且有显著成效。比如在课堂教学方面,在区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中获等第奖。在课件制作与教具制作方面,能解决教学中的重难点,与教学实践结合紧密度高,教具制作体现生活化、操作性和专业性。在课程开发方面,开发的校本课程在近两年内实施,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在教育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以及较强的课题研究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产生积极成效;有较突出的教科研成果,在区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等第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杂志上发表过论文;有一定的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的经历。在课后辅导学生方面,指导与辅导学生参加市或区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学科类竞赛,获得个人或团体等第奖;指导与辅导学生参加市或区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科技以及劳技类活动,获得个人前六名或团体优胜奖或等第奖。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所任教班级获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或区雏鹰中队等称号,或在区级及以上班主任技能比武中获等第奖。
三、评比办法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骨干教师参加的考核评审小组,按照评比条件,择优推荐参加评比的教师,并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原则上每校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师参加评比,总量不超过本校符合条件教师数的20%。
(二)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出“新蕾奖”共15名。
四、后续宣传
区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其它新闻媒体对“新蕾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号召全区教师向他们学习。
五、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9日17:00前,各校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崇明区第十八届“新蕾奖”推荐表》(见附件)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至区教育学院(东门路371号)2号楼2411办公室宋丹老师(联系电话:13611970348)。
附件:崇明区第十八届“新蕾奖”推荐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