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1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42号
成文日期:
2021-09-17
发布日期:
2021-09-21
生效日期:
2021-09-01
失效日期:
各高中、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3号)转发给你们,以此件为准,沪崇教基〔2021〕37号文作废,按照本文件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