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7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其他
公开主体:
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33号
成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6-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区教育学院: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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