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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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22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人〔2021〕4号

  • 成文日期:

    2021-03-10

  • 发布日期:

    2021-03-19

各中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保证师生生命健康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和治安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沪府令4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19〕14号)、市生态环境局等五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上级要求和区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构建层层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各级各类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职责上要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管理严密;在措施上要周密防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二、健全制度,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规范购买与运输程序。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由校长(或主管校长)批准,并在危险化学品采购系统中进行统一申报。一般情况下,危险化学品采购工作由教育局基建管理站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提前规划好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的送货时间和路线。严禁学校通过非网络系统申购的其他途径进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严禁使用非专业危险品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运输。

(二)严格双人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坚持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本账目的“五双”管理制度。两个管理人员各持一把钥匙,入库、领用及盘点等过程须2人同时在场。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进(进库)、领(领取)、用(实际使用)、剩(剩余归还)、废(危险废物)、耗(自然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实行严格的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数量清查及系统报送制度。各学校每年(学年)应对所有的危险化学品存量进行盘点登记,对于盘点后与登记帐册记录不相符的,必须彻底查清。根据各相关部门要求,各单位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相关信息通过规定的网络系统进行如实上报。

(四)建立常态培训制度。学校应对相关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培训。

(五)建立安全检查及风险评估制度。学校领导每季、管理部门每月、使用部门每周、管理人员每天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五双”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记录是否齐全、真实、及时;账物是否相符;危险化学品是否按性质分柜存放;有无混放情况;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是否脱落,试剂是否变质;存放处的温度、湿度、通风、遮光、灭火设备、急救器材情况;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柜)是否安装防盗门窗、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以及是否发挥作用;危险废弃物回收、存放情况;学生实验(教师或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试验)过程中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管理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评估安全风险,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每次检查均要有记录,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学校管理部门要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学校主要领导,并做到立查立改。

(六)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须建立学生实验(教师试验)过程中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验(试验)中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毒害性等特点明确相应的处置程序,并在实验(试验)活动前使每名师生明确所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危害以及紧急情况时的处置方法。同时,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特点,建立危险化学品贮存、保管应急预案,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被盗、被抢等突发情况,应按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立即向区教育局及属地公安机关报告。相关应急预案要逐级报备,对化学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化学学科教师以及参加实验学生定期开展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配齐配足相关应急人员、装备及物资。

(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各学校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超过保质期危险化学品以及变质(失效)危险化学品,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措施,分类收集贮存,详细填写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成分、性质、危险特性等有关内容的台账资料,明示标识标签及警示标志。根据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按危险化学品分类及贮存原则进行分类、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处置;严禁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及包装物。原则上,学校危险废物由教育局基建设备管理站有关部门集中进行规范处置。

同时,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机制》(附件1),参照《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参考)》(附件2)、《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参考)》(附件3)、《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使用操作规程》(附件4)、《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原则》(附件5)等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程、预案、日常台账,细化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深入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和漏洞

各学校要对照《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检查表》(附件8),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摸清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底数和相关情况。检查中,要对相关帐目、实物、报表,逐一对照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对帐物不符的,要追查到底,查清原因;要督促落实购买运输审批、双人双锁保管、流向登记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应按照要求立即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责任人员、完成时限,要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1.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2.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机构(参考)

      3.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参考)

      4.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使用操作规程

      5.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6.中学化学教材所涉主要危险化学品

      7.中学主要危险化学药品(含易制毒、易制爆)清单

      8.学校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检查表

      9.学校化学试剂进出库及盘存登记表

      10.生化试验、实验化学试剂领用单

      11.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登记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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