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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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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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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全面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本区教育督导队伍,推动崇明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幼学校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11月11日上午,崇明区人民政府、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崇明区督学聘任暨新一轮挂牌督导工作会议。区副区长、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王菁,崇明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区教育局局长龚耀飞和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陆杰出席了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区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各乡镇分管教育工作副镇长、崇明区第七届上海市督学、全体第七届崇明区督学和各中小幼(含民办、特教)校(园)长、督导联络员。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龚如冰主持。
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陆杰宣读崇明区第七届上海市督学名单和第七届崇明区督学(专、兼职督学和责任督学)名单,聘任秦晓沂、吕波等80名同志为第七届崇明区兼职督学,任期三年,自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止。副区长王菁、教育局局长龚耀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龚如冰、区教育局副局长陆杰为上海市督学代表、崇明区督学代表颁发聘书。兼职督学代表吕波、新任责任区督学代表姚永春和城桥镇副镇长沈振香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第二阶段由区教育局局长龚耀飞作前三年崇明区教育督导工作总结:回顾了督政工作的规范推进、综合督导的常态开展、专项督导的有序组织和责任区督导工作的有序推进。龚局长又对未来三年教育督导工作作了展望,龚局指出: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围绕崇明教育综合改革新形势,健全我区教育督导工作运行机制,督政、督学并举,在探索中实现督导思路新突破,在实践中谋求督导水平再提高,助推崇明教育科学、健康发展。龚耀飞局长还对后续工作进行了部署:首先对督学提出了新要求,希望所有督学认真学习《教育督导学习宣传材料》和《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好好学习,运用到日常的督导工作中。要注重资源整合,提升督导能力;要强化督导责任,恪守督导规范;要严格督导程序,完成督导任务。最后对学校提出要求:各中小幼学校必须坚持依法办学,切实贯彻教育方针,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督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要主动配合督导;要保障工作条件;要解决工作费用。群策群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会议最后,由崇明区副区长、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王菁讲话。王菁副区长针对《意见》的精神作了进一步的贯彻:《意见》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在教育督导法治化轨道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王副区长就教育督导工作谈了两点意见:一、恪尽职守,进一步提升专兼职督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1.思想认识上要尽快到位;2.业务能力上要尽快提高,必须要研磨法规,提升修为。必须要依法督导,规范指导。必须要善于学习,提升能力。必须要深入基层,扎实工作。必须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二、求真务实,进一步提升责任区督导的工作品质:1.把握督导内涵,树立责任区督学专业权威;2.清晰督导方向,准确把握责任区督导重点:一是督是否规范办学行为;二是督怎样落实常规管理;三是督如何推进课程改革。
本次工作会议,让新一届督学看清了形势,把握了方向,深刻认识到新时期教育督导的重要意义;要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突破、有所作为;要真抓实干,尽心履职,以高水平的督学队伍创造卓有成效的督导业绩。不断探索教育督导改革的新路径、新方法,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取得新的成绩,为崇明教育督导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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