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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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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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委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范畴、规范行政许可操作流程,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领域的监管体系。本部门纳入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共1项,我委严格依据清单开展各项工作,合理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合规推进。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沪崇府办发〔2023〕26号),我委对本部门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全年共接收申请56件、受理56件、办结56件。所有办结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委常态化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同时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抽查行动。2025年,累计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5次。近年来,未发现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未收到相关举报投诉。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覆盖面与跨部门互通互认成效,我委严格遵照市经信委《关于推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引导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领电子证照。目前,该电子证照已实现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查询、核验功能,其法律效力与纸质证照完全等同,有效助力企业减少跑动次数、实现相关业务“不见面审批”,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与企业办事效率。
五、监督纠正情况
我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上海市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指引》(沪经信规范〔2021〕9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规范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办理工作。2025年度,本部门未出现服务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在“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成品油相关许可事项时,存在平台内材料上传选项与文件规定要求不一致的问题。该平台功能由市级部门统一配置,区级部门暂不具备修改权限。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及区数据局的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并上报政务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行政运行机制、规范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管理职能。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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