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1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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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8323120250002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经规〔2025〕2号
成文日期:
2025-12-25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25-12-31
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崇明区促进总部经济管理总则及三项细则》(沪崇经规〔2024〕4号)。
特此通知。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