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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明区关于推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1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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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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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5-10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崇明区关于推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2023年10月——2024年2月,《实施办法(草案)》先后形成征求意见稿5稿,征求意见对象为各乡镇、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各集团园区和我区重点商贸企业。

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3日,《崇明区关于推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阶段,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4月8日,区经委牵头召开《实施办法》重点商贸企业座谈会。会上,与重点商贸企业代表共同就《实施办法》进行了意见建议征询。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支持农村电商方面

主要意见:对于支持村居获评区级电商示范村的企业,按照带动本地经济线上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需要进一步明确线上交易额的具体金额和补贴标准。

采纳情况:采纳。支持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多元化赋能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本区农产品销售、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根据《崇明区推进电商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对于支持村居获评区级电商示范村的企业,按照带动本地经济线上交易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关于支持跨境电商方面

主要意见:建议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删除,待市商务委明确出台补助政策后,区级予以配套。

采纳情况:采纳。已删除。

(三)关于支持集贸市场的运维管理主体方面

主要意见:对市级示范性菜场的补贴是一次性的还是每年都有,表述不明确。

采纳情况:采纳。现表述为“对市级示范性智慧菜场、市级标准化菜市场的运维管理主体,创建成功并平稳运营满一年,按照每家市级示范性智慧菜场每年3万元、每家市级标准化菜市场每年2万元进行补贴”。

(四)关于支持对象资质方面

主要意见:政策需明确要求扶持对象信用良好。

采纳情况:采纳。《实施办法(草案)》第一条(适用对象),明确“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崇明区且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和运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