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23120240000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济体制改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经规〔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4-01-15
生效日期:
2024-04-23
失效日期:
2025-1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崇明区鼓励企业设立总部的实施办法》(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崇明区鼓励企业设立总部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上海市崇明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