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23120230001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经〔2023〕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26
发布日期:
2023-07-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政府:
为深入贯彻市对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切实筑牢我区粮食安全底线。在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的指导下,区经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供销社对全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规划布局、建设内容、实施计划、运维机制等方面开展反复研究,初步形成了《崇明区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先后报有关副区长和区长专题研究。现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本区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一、制订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中指出:“根据区域粮食产量、生产集中度、服务辐射半径等,科学布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力争产粮大县全覆盖。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合理配置清理、干燥、收储、加工、销售等功能。原则上不新建仓容,鼓励通过改造现有设施,实行粮食分等分仓储存。”二是高质量完成市对区考核指标的重要任务。在市对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要求“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粮食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建设。三是落实区委涉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保障粮食存储安全的主要抓手。2022年2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4个方面10项问题,指出“要加快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解决‘老、小、旧、散’、绿色存储等问题,加大粮食项目储备立项推进力度,对粮食收购站点新布局可行性进行再论证”的整改要求。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规划布局
保留位于粮食主产区、项目实施条件相对较好的三星、庙镇、鳌山、竖新、堡镇、陈家镇6个现有站点,占地总面积122.36亩,改建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辐射周边、服务全区,其余粮食收购站点予以撤并。辐射范围内种植面积共计约27.67万亩,历史最高交售总量共计约12万吨,涉及售粮农户2832户,最大运距20公里,运粮车车程30分钟。
(二)建设内容
对规划布局站点的陈旧仓房进行拆除重建或维修改造,涉及仓房和烘干用房面积约3.2万平方米,新购30吨级烘干设备42套、除杂设备7套,修建仓库罩棚4500平方米、地坪道路17448平方米。
(三)实施计划
先行启动鳌山、堡镇、陈家镇等3处维修改造项目,对三星、庙镇、竖新等3处项目在完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后实施拆除重建。
(四)资金测算
经测算,建设方案投资总规模约20771万元。其中,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规模8031万元,拆除重建项目投资规模12740万元。
(五)运维机制
根据《崇明区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项目建成后,由区供销社统一运维。
三、相关建议
建议区规划资源局抓紧落实《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区经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牵头做好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相关推进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供销社等部门加快方案落实,力争在2025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粮食产后服务能力,减少财政支出,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工作方案》待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建议由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区经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联系人:朱星星 联系电话:59611594。
附件:崇明区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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