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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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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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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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3

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2019年3月,本区出台《扶持民营实体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沪崇经〔2019〕13号,以下简称民营政策),至2021年年底到期。该政策已扶持企业2019年33家、资金2785万元,2020年36家、资金2739万元,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研究开发水平、创先争优意识和技术改造力度。

2022年,本市新出台《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保障产业优质空间载体、加大资金支持高质量发展力度等进行扶持,并鼓励各区配套奖励。本区规上企业、限上商业企业少,支撑稳增长、促消费的劲道乏力,又受疫情影响,更加雪上加霜,鼓励企业升规升限、做大做强,发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须超常规提高扶持企业发展的覆盖面,提振企业干劲。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纳税(注册地和经营地需一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崇明产业导向、纳入红榜企业名单、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要求的民营实体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企业除外)。主要扶持内容如下:

做大

做强

“升规”“升限”扶持

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扩大规模扶持

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发展扶持

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创新

发展

研发投入扶持

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项目荣誉扶持

国家级、市级奖项称号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降本

减负

贷款利息扶持

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交通物流扶持

分别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5万元、8万元、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向园区集中

租金补贴扶持

按不超过其当年租金的50%予以奖励。

迁入园区扶持

每亩1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补贴。

土地腾退扶持

按企业零星工业用地权证面积,给予每亩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办法》申请流程是什么?

本办法由崇明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负责评审。

(一)申请。本办法原则上每年6月启动,申报时间以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经委)印发的具体通知为准。企业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书面申报。

(二)受理。所属乡镇、集团(园区)负责受理企业书面申请材料,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申报意见。

(三)初审。区经委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评审。区经委牵头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通过召开评审会议和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五)公示。经综合评审的项目,由区经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六)终审。经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经委形成会议纪要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四、如果对相关政策咨询,该联系哪个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陈老师、沈老师,电话:59611834。

我们也欢迎通过门户网站政策咨询功能留言。相关问题答复口径将作跟踪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