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4X120260002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交〔2026〕29号
成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日期:
2026-05-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崇明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各相关乡镇上报计划,现将2026年崇明区农村公路提升类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明确如下,请各相关乡镇严格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实施。
一、建设内容
2026年崇明区农村公路提升类项目(第一批)建设计划共5项,涉及4个乡镇,总里程15.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提标翻新及完善安全设施。具体项目清单、里程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资金补贴
区、乡镇两级按照1:1比例对项目核定总投资予以分担,项目核定总投资以区发改委实际批复资金为准。单个项目区级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且不得与其他同类型补贴政策重复享受。超过补贴上限部分由申报乡镇全额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提升类项目实施主体,须加快推进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并于年内顺利完工。
(二)强化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各相关乡镇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款专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三)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确需变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请接文后及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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