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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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交〔2024〕102号
成文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崇明区《交通运输领域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涉邮部分的实施方案》,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宝山邮政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崇明区关于落实交通领域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涉邮部分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邮政监管工作重心不断下沉,为进一步明确本区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因地制宜、强化履职尽责、确保顺畅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不断推动区级邮政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有效提升行业协同治理能力,为完善交通运输建设提供有利保障。
二、主要内容
本区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运营、管理以及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事项,为区级财政事权,由区级承担支出责任。
督促本区邮政快递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邮政管理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区交通委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三、加强区级邮政协同治理能力
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区交通委、邮政管理局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接联系,不断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区级邮政协同治理能力。
(一)建立快递行业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快递行业党建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行业党建责任落地。对具备条件的快递企业要求单独组建党组织,对有党员但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帮助协调联建、共建。充分发挥乡镇兜底管理作用,确保快递行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快递行业党员应纳尽纳。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快递员权益保障、关心关爱等强化政策供给,提供服务支撑。
(二)健全行业规划衔接落地机制。推动区级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末端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促进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三)完善行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寄递渠道联合监管,建立由属地相关部门参加的区级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推动各部门落实职责,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格局,落实寄递安全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内容,进一步加强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
(四)完善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机制。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多部门共建、多主体参与的工作原则,发挥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作用,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和资源整合,鼓励关联行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持续完善区寄递物流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寄递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
(五)强化邮政快递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邮政快递业生态环保工作要求,积极融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坚持源头治理、注重部门协同、强化政策衔接,深化法规政策教育培训,加大邮政快递业生态环保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建设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协同共治体系,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委和宝山邮政管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履行好邮政管理的职责,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保障。区交通委和宝山邮政管理局要认真落实交通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区交通委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确保区级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
(三)协同推进改革。区交通委和宝山邮政管理局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交通运输领域现有重大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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