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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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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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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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4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科)(联系方式:021-59622051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公文制发、重要文稿起草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交通行业重要时期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21-59612562

    主要职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宣传、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理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和社会稳定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港航管理科(联系方式:021-59622847、021-59618385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港航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水路运输(辅助)企业和内河港口企业经营许可的审核、审批。负责协调优化三岛水上客运资源配置的审核工作。督促指导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工作。编制港航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协调港口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指导本区港政、航政行政监管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统计工作。配合开展港航行业新产品、新科技的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工作。

    (四)道路运输管理科(联系方式:021-59618326、021-59626392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本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区道路客、货运输、静态交通等行业专项规划。组织指导区域内道路客、货运输市场、停车行业的监督与管理。统筹区域内道路交通运输各业态的协调发展,负责优化调整区域内的公交线网,协调推进公交优先战略。负责区域内公共交通、客、货运场站等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场(库)、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审工作。负责“春运”、重大活动等交通运输的保障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参与行业重大安全事故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价格调整并组织实施。

    (五)交通建设管理科(交通设施管理科)(联系方式:021-39363262、021-59621960)

    主要职责:承担本区道路专项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管道路附属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诱导屏等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区管交通建设项目和交通方面小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研究起草交通拥堵治理涉及道路交通设施改善对策和措施。

    (六)安全监管科(联系方式:021-69609928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区交通行业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组织推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随机暗访抽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行业防汛防台、消防及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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