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上海工圣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61家建设工程企业相关资质事先告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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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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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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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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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委拟对上海工圣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撤回其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企业相应资质。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上述单位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事先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拟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工圣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61家建设工程企业《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事先告知书》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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