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本区建筑工地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的工作提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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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358120230006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3〕49号

  • 成文日期:

    2023-07-11

  • 发布日期:

    2023-07-2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工程参建单位:

目前,我区正处于高温酷暑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加之雷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偶发,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是施工伤亡事故的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本区建筑工地夏季高温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务工人员人身安全,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规定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时,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高温预警未解除前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因施工工艺等要求确需在午间连续施工作业的,要求制定和严格落实防暑安全保证措施,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

二、改善工地现场环境

总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确保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临时隔离用房等场所满足防暑降温需要。主动提供凉茶或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医疗急救物质、医务人员等。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特别注意有限空间作业过程通风。

三、强化安全教育交底

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加强每天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落实安全技术和防暑降温措施,做好针对高温季节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和应急培训工作,同时督促各分包劳务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四、完善高温天气工作制度

各建筑工地应更新完善高温天气下的施工组织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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