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358120230005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2〕106号
成文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工程参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和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最新要求,以及11月17日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本市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的最新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来沪返沪从业人员“三天三检”;二是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从业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解除隔离后方可进入工地;三是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以外的来沪返沪从业人员,严格落实“7天自主健康监测”,工地、生活区不具备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建设单位会同总承包单位落实工地、生活区外场所执行,工地、生活区内进行健康监测的应在工地、生活区独立区域内单人单间执行(具备独立卫生等条件)。
二、加强工地人员进出管控,对工地来沪返沪人员要重点关注,加强历史行程排查,逐个做好“扫码、查验、测温、登记”措施,核查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填报信息。
三、加强工地外通勤人员、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运输司机、临时到访人员等与外界接触频繁的人员管控,严格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扫码,尽可能减少与常驻人员接触。对上述工地人员,加强个人外出防护措施,可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四、我委近期将加大工地疫情防控暗访力度,重点对工地大门管理等进行暗访,同步检查工地来沪返沪人员管理、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置严格处罚。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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