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陈家镇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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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358120210002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建管〔2021〕105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4

  • 发布日期:

    2021-11-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陈家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报送陈家镇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请示》(沪崇陈〔2021〕14号)及由上海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为锚固生态本底,提升综合效益,本工程北至东滩大道、西至中滨路,南至瀛东路,东至瀛陈公路(东段),涉及陈家镇东海村、新桥村2个行政村,总用地面积约4.28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为:①林地生态提升与廊道建设。新建林地(生态廊道)313580平方米,林下景观提升(地被补植)36372平方米,廊道停车场8484平方米。②水系治理与生态修复。乡间沟渠水体清淤36113立方米,乡村沟渠网垫植被护岸11828米,水系两侧绿化提升77337平方米,新建桥涵及涵改桥工程100处。③农田整治与生态农业。绿化种植工程135304平方米,景观铺装及小品10185平方米。④道路联通与绿道设计。道路新建55654平方米,道路改造18150平方米,郊野公园路两侧景观带46224平方米,新增农村道路两侧绿化54840平方米,慢行绿道新建30045平方米,乡间慢步道新建3836平方米。⑤基础配套设施。照明系统1项,给排水1项,安防设施1项,标识系统1项。⑥配套活动场地。儿童游戏场地510平方米,儿童游戏场地种植 9334平方米。⑦配套服务设施。桥梁工程,人行桥1项跨径23米,车行桥1项跨径21米,主入口广场(雨水花园)绿化种植工程2094平方米,主入口广场(雨水花园)景观铺装及小品619平方米,主入口建筑912平方米,主入口广场17088平方米,次入口建筑448平方米,配套环卫建筑1260平方米(含生态垃圾周转站及14幢90平方建筑),配套驿站建筑480平方米(含6幢80平方建筑),泵房2处。

二、工程设计

(一)原则同意关于崇明陈家镇乡村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二)本工程须按照确认规划方案继续深化,并满足规划部门的要求。

(三)本工程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充分考虑所接入的道路等级,建议设置在较低等级的道路上,同时出入口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内部道路供小型车辆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5.5m,供大型车辆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6.5m;进一步评估林下停车场车位数能否满足高峰流量时的停车需求,建议适量增设大型巴士停车位;道路交叉口的绿化种植设计,应在交叉口的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高出路面1.2m的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应注意优化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种植,确保树冠的投影面在道路之外,避免影响大型车辆的通行;临水道路两侧应充分考虑防冲撞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慢行绿道采用人、非共板宽度应满足规范要求,满足交警部门要求。

(四)工程中涉及农村公路的建设,建议参考《上海市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导则》,满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

    (五)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及《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1]205号)的要求开展相应水土保持工作。

(六)根据《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应对需清淤、疏拓的河道进行疏浚底泥检测,并补充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底泥消纳处理的具体方案。

(七)根据《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道管理技术规定》(沪水务(2007)365号),跨河道路宜采用桥梁结构,确有困难的,可以涵代桥。应进一步优化管涵设计,新建绿道所需穿越的现状沟渠,应确保河道通畅,涵洞型式宜采取方涵,其过流能力不应小于现状河道过流能力,其底板顶高程宜高于河底高程50cm,满足水务管理部门要求。

(八)本工程应进一步优化桥梁结构,根据《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沪水务(2007)365号与《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岛域跨河桥梁梁底标高设置的复函》(沪水务(2012)402号)文件要求,对桥梁的梁底标高设定在不小于4.25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规划河口宽在24米以下的,按照个案处理的原则,建议在确保跨河桥梁安全的前提下,经由桥梁专业设计单位专题论证其防汛安全性及河道疏浚养护要求,合理确定梁底标高,最低不低于设计洪水位3.75米;新建跨河桥梁应同步按规划建设桥梁上下游两侧及其投影面内堤防设施,同时满足水务管理部门的要求。

(九)本工程室外排水应采用雨、污水分流设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污水排水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标准。根据《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的要求,建议内部排水系统中禁止使用砖砌井,应当使用节能环保、防渗性强、施工快捷的塑料成品检查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城镇排水管道塑料检查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涉河工程等应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工程月用水量超过5000立方米,根据《上海市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的要求,开展节水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按照《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在市政给水管网上直接接管抽水用作消防用水,需另设消防水池,消防泵和喷淋泵从消防水池中吸水。

(十一)本工程须明确拟使用的空调类型,满足卫生管理部门要求。

(十二)林下停车场树种选择高大乔木,并以全冠树型种植,达到林荫式生态停车需求;林下空间景观提升,如涉及数目采伐与树种更新等,必须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十三)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识CJJ27-2)》在园内主要道路沿线每200米设置一组废物箱;每平方公里应设置5~6座公厕;在停车场驿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应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点,满足绿化管理部门要求。

(十四)本工程应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合理设计,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1%的指标要求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设计,并符合本市海绵城市相关指标要求。进一步优化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设计,建议增加水质提升方案;在强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酌情增加透水铺装;完善排水设计竖向设计,增加雨水入河前净化措施,提高入河水质标准;合理设置异形树池;选择净化能力强且耐旱的四季常青类植物;根据后续运维难易程度合理选择相关海绵设施同时对维保期满后长效管理作出合理化建议。

(十五)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6765.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859.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6.72万元,预备费1036.86万元,土地费用4362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除土地费外总投资概算的90%定额补贴,市、区9:1比例承担,土地费用由陈家镇公司自筹。

(二)有关管理、配套部门、专家的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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