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60005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6〕110号
成文日期:
2026-09-21
发布日期:
2026-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建集团:
你公司《关于将城建集团下属16处资产无偿划转至生态旅游集团下属旅投公司的请示》(崇城建〔2026〕56号)悉。根据沪崇府办函〔2026〕1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更好发挥土地资产效能,同意你公司将所属三星镇19街坊170/1丘等16处土地资产使用权(面积合计387036.4平方米,账面价值合计9542.77万元)无偿划转至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抄送:生态旅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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