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60000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6〕7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发布日期:
2026-02-0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供销社:
近接你社《关于上海崇明粮油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托管企业董事会换届以及调整法人治理架构的请示》(沪崇供总人〔2026〕1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上海崇明粮油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崇明区粮油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崇明区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新一届董事会均由胡新卉、许倪龙、张新华、岑晨曦、刘砚等5名同志组成,由胡新卉同志担任董事长。
三家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和监事。审计委员会均由许倪龙、岑晨曦、刘砚等3名同志组成,由岑晨曦同志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抄送: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