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6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102号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供销社:
根据沪崇府人〔2024〕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议:
赵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席;
免去陆琦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抄送: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