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议肖利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0-2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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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5261202400070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103号

  • 成文日期:

    2024-10-15

  • 发布日期:

    2024-10-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沪崇府人〔2024〕19号、沪崇府人〔2024〕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议:

肖利锋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贾雷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琦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赵杰同志的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抄送: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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