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526120240007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国资委〔2024〕103号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沪崇府人〔2024〕19号、沪崇府人〔2024〕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提议:
肖利锋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贾雷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琦同志任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赵杰同志的上海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抄送:国企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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