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崇明新村风电场专项规划1-19号风机、110(35)千伏开关站项目实施土地储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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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40005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土〔2024〕8号

  • 成文日期:

    2024-01-29

  • 发布日期:

    2024-01-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

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崇明新村风电场专项规划1-19 号风机、110(35)千伏开关站项目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崇明区新村乡 20005 街道 0003、0008、0029 街坊,四至范围:东至庙港河,南至新村乡北部农田,西至新建港,北至一线海塘大堤,土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沪规划资源施〔2023〕197 号)已批复,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另查, 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崇发改〔2023〕281 号)批复土地储备投资估算;并经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沪崇规划资源选预〔2023〕44 号)核定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10000 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请上海市崇明区土地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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