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变更竖新镇稻米文化园房屋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乡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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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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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7345481471202300101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沪崇规划资源许乡变〔202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4-14

  • 发布日期:

    2023-04-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大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30407282121 《上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崇规划资源许乡〔2020〕6 号)核发(沪崇乡(2020)GA310230202000039)《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现因引进更新稻米生产工艺及设备需增加建筑面积,你(单位)申请对建筑面积、建筑单体功能进行变更。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增加总建筑面积至 11353.5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31.5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22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715.2 平方米。

2、根据实际需求重新安排建筑功能设置。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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