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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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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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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镇经济适用房布局规划暨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东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崇明县规划设计院编制,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09年7月12日。公示为网上公示(http://shcm.sh.gov.cn)。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提出方式:1、电子邮箱:
cmghj2006@163.com
2、通信地址:
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168号
3、电话联系: 021-59623730
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东平镇经济适用房布局规划暨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国务院、市政府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结合东平镇原农场职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东平镇拟用5年时间开展经济适用房建设,基本解决农场“散户点”、“上青户”以及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1. 总则
1.1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分期实施
2、政府主导,政策扶持
3、结合实际,弹性控制
4、以人为本,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保障标准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崇明三岛总体规划》(2005—2020)
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258号)
4、《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 现状概况
2.1住房建设情况
原农场内居住人口少,人均住房面积低,住房质量大部分较差,部分甚至为危房。
2.2存在问题
目前,农场住房市场房源不足,房屋供应结构失衡,房价较高,与农场职工购买能力间存有差距;二级市场方面的管理较为薄弱,系统性亟待增强。同时,随着农场合并建立东平镇,外来需求也很旺盛,更加剧了上述问题。
3. 经济适用房布局规划
3.1布局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空间结构调整方向,统筹东平镇与周边镇协调发展,兼顾农场现状,合理引导人口分布。
(2)综合考虑基础设施支撑条件对土地利用强度和交通出行的作用,重点在原农场中心区用地安排经济适用房,以有效解决居住出行,方便居民生活。
(3)综合考虑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的需求,结合产业布局和人口就业结构,综合考虑就业与居住的均衡发展。
(4)采用“集中”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以集中建设和开发配建作为主要手段,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模式进行空间布局。
3.2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经济适用房2000套,总用地面积约12.67公顷。本次规划的4个点分别位于原东风农场、原长江农场、原前进农场、原前哨农场,具体分布见下表。
农场 | 序号 | 位置 | 用地面积(ha) | 拟建套数 |
原东风农场 | 1 | 风伟三、四村 | 3.45 | 550 |
原长江农场 | 2 | 15连生活区(第一期) | 3.68 | 580 |
15连生活区(第二期) | 2.91 | 450 | ||
原前进农场 | 3 | 西苑新村 | 0.94 | 140 |
原前哨农场 | 4 | 前哨二村 | 1.77 | 280 |
小计 | 12.75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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