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729458323120250002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5〕45号
成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长府〔2024〕38号文《关于长兴镇潘石村新建公共服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升潘石村村委服务能力,加强村委标准化建设,原则同意你镇关于长兴镇潘石村新建公共服务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兴镇潘石村,东至潘石北路、南至桔园、西至桔园、北至桔园。用地面积1561.36平方米。
三、建设内容:新建1幢3层(局部2层)公共服务用房,设置办事大厅、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档案室等功能用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四、总体设计
(一)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
(二)出入口及停车位:在基地沿东侧潘石北路设置主出入口,新增12个机动车停车位。
(三)本项目供电电源为380/220V,在一层设总配电。建筑防雷等级为三级,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为D级。
(四)由潘石北路现有给水管网引一路DN50生活给水管接入本工程。室外采用雨污分流,排入潘石北路现有雨污水管道。
(五)绿地率35%。
五、工程设计
(一)建筑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结构
本工程结构体系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三)机电设备工程
给水:1-3层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消防系统:本工程设置一具室外地上消火栓,由潘圆公路市政管网引一路DN150至本工程室外绿化区域。
强电:应急照明负荷等级为二级,其余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
弱电:包括电话及网络系统、安防系统。
暖通:采用变冷媒多联机空调系统。
(四)其他
屋顶光伏安装要求和安装比例应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其他有关管理、配套部门及专家意见,请在下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六、项目法人:上海崇明区长兴镇潘石经济合作社
接文后,请办妥相关手续后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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