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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本区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单位2024年度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1家律师事务所。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组建和存在的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2.拥有多名经验丰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资深中国律师,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
3.愿意并有能力提供法律咨询和顾问服务。
(二)律师事务所提供担任区发改委的顾问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行业协会的处分;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在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熟悉政府采购法、预算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以及本区区情者为佳;
4.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执业经历,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审理、仲裁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六)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本单位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简介、服务方案(包括法律顾问成员的情况介绍等)。《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请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mfgw@126.com,邮件名称为“外聘法律顾问报名+单位名称”。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区发改委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根据候选单位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提交的服务方案介绍以及本单位的实际需求等内容标准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聘任对象。
(四)签约
区发改委与外聘法律顾问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
政策、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黄嘉其 69695869。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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