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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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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关于调整本区水价有关事宜的函》(沪崇水务〔2023〕86号)收悉。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保障饮用水水质,控制污水和污泥排放,切实改善世界级生态岛水环境,并促进供排水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政府定价的有关规定,经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崇明区非居民用户水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非居民用户综合水价
非居民用户综合水价每立方米上调1.29元,即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70元调整为5.99元,其中,供水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80元,由每立方米2.89元调整为3.69元;实际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上调0.49元,由每立方米1.81元调整为2.30元。特种用水中,桑拿、足浴合并为洗浴,综合水价每立方米上调1.2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1.29元;洗车综合水价调整为每立方米9.54元;饮料综合水价保持不变,为每立方米7.20元;高尔夫球场用水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9.04元。馈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60元调整为1.97元(详见下表)。
本区非居民用户综合水价调整表
单位:元/立方米
现行用水类别 | 现行水价 | 调价后用水类别 | 调价后水价 | ||||||
供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综合水价 | 供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综合水价 | ||||
非居民用水 | 2.89 | 工商业2.01 | 4.70 | 非居民用水 | 3.69 | 2.56 | 5.99 | ||
行政事业2.01 | 4.70 | ||||||||
特种用水 | 桑拿 | 8.19 | 2.01 | 10.00 | 特种用水 | 洗浴 | 8.99 | 11.29 | |
足浴 | 11.59 | 13.40 | 洗车 | 7.24 | 9.54 | ||||
洗车 | 6.59 | 8.40 | 饮料 | 4.90 | 7.20 | ||||
饮料 | 5.39 | 7.20 | 高尔夫球场 | 16.74 | 19.04 | ||||
馈水 | 1.60 | 馈水 | 1.97 | ||||||
注: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用水量×0.9。 |
二、相关事项
1.统一“桑拿、足浴等用水”名称为“洗浴用水”。大众化便民浴室用水继续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
2.高尔夫球场用水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9.04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6.74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2.56元。相关会所、餐饮等配套设施用水继续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即每立方米5.99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69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2.56元。
3.在上述综合水价基础上,对经测定所排放的污(废)水指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 1/199-2018)的重点污染户,继续加收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80元。
4.具有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只水表(户名)计量的混合用水户,应主动与供水单位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经供水单位认定,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分别计量收费。凡不单独装表(或二级表)的混合用水户,供水单位按水价从高的原则收费。
5.加强特种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6.本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规制,加强调价收入监管,确保调价收入规范使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降本增效。
7.供排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落实各项成本管控和提升服务质量措施,持续深化管网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切实降低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不断完善和提高供排水抢修、服务响应速度,继续保持水质安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水平。
本方案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请你局抓紧组织和督促本区供排水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好非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及各项配套措施,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妥善处理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调价方案平稳实施。
特此复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