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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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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沪发改环资〔2021〕77号)有关规定,区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区18个乡镇2021年度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降耗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等级:长兴镇、横沙乡、新村乡、绿化镇、三星镇、庙镇、港西镇、城桥镇、竖新镇、港沿镇、向化镇、中兴镇、陈家镇。
良好等级:建设镇、新河镇、堡镇、新海镇、东平镇。
现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13个乡镇予以通报表扬。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采取各项节能管理措施,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节能降碳各项节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上海市崇明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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