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07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
沪崇发改〔2022〕78号
成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日期:
2022-03-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沪崇陈府〔2022〕21 号文《关于陈家镇安秀新村、安 润一村、安通东路北村、裕政新村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住宅小区的环境面貌,解决居民非机动车的停放 问题,原则同意你镇关于安秀新村等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内容:在安秀新村、安润一村、安通东路北村、裕政新村设置不锈钢非机动车停车棚 2950.37 平方米,其中安秀新 村603.04平方米、安润一村482.46平方米、安通东路北村527.15 平方米、裕政新村 1337.72 平方米。
请接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