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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竺鼎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行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助力粮食安全战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首先由衷感谢您对我区高标准农田管护的关注与支持,并从提升农业保险服务供给角度提出了宝贵的建议。粮食大计是民生大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是夯实粮食安全的根基,您的建议有助于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后期管护,也有助于推动农业保险体系创新和完善。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推进相关意见建议的落实。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按照中央市级有关决策部署,崇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持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做好粮食安全和稳产保供相关工作。
一是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一方面,市级新一轮农业保险政策《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财发﹝2024﹞11号)出台,围绕稳产保供、本市都市现代农业特色等重点领域,优化保险险种和标准,新增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以及油菜种植险,持续加大对三大主粮保险保障力度。另一方面,区级因地制宜,结合区域特色创新农业保险产品,试点种源扣蟹价格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险等险种。同时鼓励各家保险公司发挥自身产品创新优势,探索商业保险险种,例如商业性优质水稻收入保险,持续丰富农业保险层次。
二是做好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目前,我区耕地内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7.2万亩,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崇明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了“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按照“市级指导、区级主管、镇级实施”的要求,建立区、镇、村以及经营主体等参与的多位一体长效管护体系。
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参考借鉴,不断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一是持续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我局将按照中央市级有关精神,结合农业保险工作实际、地方试点经验、各级财力状况等,学习借鉴各地经验,联动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对接保险公司,研究相关保险创新产品试点,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试点,探索创新管护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在事前评估、事中预防、事后赔偿方面的功能作用,让农业保险切实成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农业经营主体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金融工具。二是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后续我们将联动主管部门加强农业设施资产的建后管理,努力实现建管并重,探索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探索以农业保险金融创新助力粮食安全的新路径、新措施,推广运用农业保险市场化工具为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提供风险保障。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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