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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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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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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崇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及《2024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工作发展。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强化财政法治工作统筹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党中央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方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本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例会形式导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组织本单位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活动。另一方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完成法律顾问续选聘工作,为财政管理日常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依法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科学编制预决算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告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同时,将财政法治理论以及财政基础法规内容纳入年度财政干部培训计划,利用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月度工作例会等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法律知识和财政业务知识。
(二)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崇明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本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做好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按照“双公示”及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强化法制审核,安排法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共同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协助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审核各类合同及财政文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等,切实提升执法用法水平。本年度共作出行政处罚1起,未发生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方面,从执法区域、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证件有效期、岗位变动情况及法律法规培训情况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证件信息进行定期核查,对存在退休、调动、换岗或离开执法岗位等情况的,及时在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内对相关人员的证件予以清理和注销。另一方面,利用财政干部能力提升班、上海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等形式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推动财政干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分批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基础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财政干部对于考试按时参加、全部通过,安排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收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回放,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接受法律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在扎实推进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以财会监督为抓手,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专项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监督以及公物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监督、预算执行监控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业务操作不规范、体制机制不合理等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合规学习培训,努力打造本地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三)坚持立足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一方面,我局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政府债务情况等重要财政信息的法定公开工作,保障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申请结果的公开和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7条,其中包括各类预决算、财政收支和地方政府债务信息542条,共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要求,针对我局接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行政事项,根据市级部门以及区数据局要求,及时认领并填报最新版本的办事指南,并对现有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进行逐一校核,确保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已在线上公示,线下办事指南与“一网通办”线上办事指南一致,与市级条线部门最新要求一致。另一方面,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落实发证后日常监管要求,根据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要求,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针对财务会计代理记账行业的协同监管工作,通过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对本区代理记账行业的管理,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
三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一方面,严格根据信访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对区信访部门转派及上级部门下派的信访件进行分类受理处理,并在答复过程中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按时做好解答和解释工作,2024年度共收到信访件16件,较上一年度增加2件。另一方面,我局积极通过城市网格化平台接收群众12345来电咨询,协调业务科室及时做好问题解答,2024年度共收到39件咨询件。目前2024年度我局受理的所有来信、来电和来访问题,除在办件外均已依法进行答复。
四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方面,聚焦夯实理论素养、提升干部干事能力的现实需求,集中开展覆盖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以及各预算部门、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才赋论坛”培训活动,邀请市财政局处室领导围绕深化财政监督、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法治化等领域开展专题授课,切实树牢依法理财理念。另一方面,联合本区小微基地广泛开展新《会计法》宣传,依托“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邀请专家以线上方式开展“会计法新旧对比”专题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及管理会计等相关课程的培训,动员本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以及财务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部举办的会计法律法规答题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局主要领导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关于“五有五型”的干部培养目标,结合打造“肩上有责”的实干型财政队伍要求,强调全体财政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责任意识,在全局推动形成严肃财经纪律、夯实财政基础管理的思想共识。
二是强化带头学法用法。一方面,通过党组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文件作为全局法制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应知应会法规条文。另一方面,在党纪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中发挥“头雁”效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代表等13人次围绕“六项纪律”开展专题研讨,与区委党校开展联学共建活动,邀请上海市委讲师团成员冯小敏教授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主题为党员干部共计100余人次作专题辅导报告。
三是加强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结合财政自身职能定位,带头落实联络员联系服务乡镇机制,定期实地走访乡镇,在做好重点工作和重要精神传达的同时,针对基层财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根据上级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与乡镇进行共商共议,同题共答,切实提升基层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标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依法理财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我局能够按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财政干部对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主动性不强,还存在着学习碎片化、被动学习的问题,导致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的责任意识有所不足。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实效需要增强。一方面,虽然能够通过定期走访乡镇把最新的政策工作要求送到基层,但对于各乡镇的具体需求了解收集得还不够,对于各联络员开展工作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跟踪问效。另一方面,对于上级部门下发的部分宣传内容和活动要求还存在“照搬照抄”、机械转发的问题,导致受众对活动和内容参与度、知悉度不高,影响普法工作落实成效。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个别执法办案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把握不准,对执法系统的应用熟练度不足。另一方面,执法工作中形成的案卷质量参差不齐,执法工作人员在案卷制作和管理上的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案卷经过评查后被发现还存在着不符合文书规范性要求的问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研究修订区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预算调整的规范性、约束性。
二是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加力提效。进一步规范严肃财经纪律,抓好相关监督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结合财政部组织开展的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及人大、审计、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结果运用,将其作为优化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持续指导预算部门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重点聚焦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等业务流程,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抓好整改提升。
三是加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整合市、区两级学习资源,进一步贯通党纪教育和法治教育,接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等重要理论,把学习党纪国法与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等重要指示结合起来,融入财政工作日常,切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结合建设“五有五型”财政干部队伍相关工作计划,邀请财政干部“走上台”,围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预算编制、财会监督、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财政中心工作、财政重点改革任务开展培训,结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执法系统使用、执法案卷评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讲解辅导,切实帮助财政干部尽快熟悉各项业务政策法规以及工作规则流程,提升依法理财、协同理财能力,进一步提高业务规范水平。
四是夯实财政普法工作责任。持续巩固分片联系乡镇制度,通过工作总结会、条线会议、专题会等形式,定期汇总收集联系各乡镇的情况,了解联络员在对接乡镇过程中积累的亮点做法以及遭遇的困难问题,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在推进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方面的现实需求,优化现有制度措施,提高深入基层普及财政政策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