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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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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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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崇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思想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党中央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引领全局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一方面,紧扣区委高标准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战略规划,严格贯彻落实《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崇明区贯彻落实<上海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紧跟我区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另一方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科学编制预决算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告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大监督。
(二)聚焦依法理财,擦亮法治财政底色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监管。我局始终坚持贯彻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工作主旨,本年度配合区纪委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专项检查,针对本区政府在垃圾分类、居家养老等领域存在的同类项目管理费用标准不一这一问题,分别督促区绿容局和区民政局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由专管员点对点对接,指导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工作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通过上述举措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性。
二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本年度针对市委巡视提出我区存在个别乡镇以及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对资产出租未履行日常监管责任,未及时收取租金等问题,一方面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在督促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区机管局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压茬推进抽查工作。另一方面,为巩固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成效,研究制定《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资产管理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一方面,按照《会计法》《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我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检查等工作,每年通过“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定期更新公开信息,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检查程序,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案件无一例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另一方面,年初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我区《关于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区级层面成立财会监督联席会议,按照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切实规范财经秩序,确保依法理财。
(三)突出依法行政,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方面,我局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以及政府债务情况等重要财政信息的法定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和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依法做好申请信息结果的告知和公开。2023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0条,其中包括各类预决算、财政收支和地方政府债务信息588条,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制度建设。一方面,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文件精神,我局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单位自2021年以来仍然有效的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形成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确保我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未出现地方保护、市场壁垒、指定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况。另一方面,围绕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化财会队伍建设等财税改革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本区《关于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切实保障我区财政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三是全力推进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方面,严格根据信访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对上级派来的信访件进行分类受理,并在收到承办科室的答复意见后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及时做好解答和解释工作,2023年度共收到信访件14件,较上一年度减少6件。另一方面,我局积极通过城市网格化平台接收群众12345来电咨询,协调业务科室及时做好问题解答,2023年度下半年共收到16件咨询件。目前2023年度我局受理的所有来信、来电和来访问题均已依法进行答复,群众所反映的与财政职责有关事项均得到妥善处理。
四是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方面,通过开展预算编制会议,对本区预算单位及乡镇的财政干部普及预算法,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强化预算约束。另一方面,围绕加强基层财会人员专业素养,在全区范围内集中举办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执业行为规范性。此外,我局还根据宪法宣传周要求,向财政干部发放《宪法》单行本,并组织集中观看《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记》党史纪录片,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局主要领导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关于“提升六种能力、做六种人”的干部培养目标,强调全体财政干部要“做一个依法履职的人”,在全局系统凝聚形成依法理财的思想共识。
二是强化学习引领。一方面,主动夯实理论功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区各类干部培训班和区委中心组学习会,通过召开区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行政复议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组织在职人员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法》线上竞答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集中学习应知应会法规条文。
三是强化工作规范。邀请本单位具有法律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本部门制度的制定、财政管理的相关工作中来,并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努力确保各项制度的合理、规范,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法规宣传。结合财政自身职能定位,牵头制定《崇明区财政局分片联系服务乡镇的实施方案》,拟计划由局党组成员带队,每季度定期到相应乡镇走访调研,跟进基层财政工作开展情况,为基层单位宣讲解读上级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和财政主责主业融合不够。随着财政改革力度日益加大,中央、市级层面连续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制度,这对财政干部的履职能力尤其是依法履职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本年度推进各项具体财政改革措施的情况来看,我局运用法治力量支持财政体制改革的能力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是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例如在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时,不同科室对于文件是否存在还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的情况,在处理相对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时,部分科室还存在着对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清、对政府信息是否应予公开判断不一的情况,影响相关工作的质效。
三是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本年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从形式和手段上来看,仍以开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板等传统形式为主,围绕执法人员、中层干部等特定群体专门安排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推进得还不够。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虽然能按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财政干部对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中可能存在对文件政策吃不透、理论联系实际不足的问题。
二是与基层对接联系做得还不够。虽然通过开展覆盖全局系统的大调研,结合“四百”大走访活动,能够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但是在下到基层一线的过程中把法规政策送到基层,加强财政政策宣传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工作能力匹配适应新形势仍有一定时间差。在财税改革的大背景下,对财政工作的要求更高、标准更严,财政干部学习新知识,发现新问题,适应新形势的速度未能及时跟上。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严格落实《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崇明区贯彻落实<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是推动财政主业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管理,在管理服务中完善法治建设,实现财政业务与法治政府建设互促共进。进一步发挥法治工作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提高财政领域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度,推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在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时提供专业意见,有效防范财政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的法律风险,为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二是加快本区财会监督体系建设。一方面,优化整合我局目前各分项监督检查工作,将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及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监督检查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财会监督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区级部门的配合联动,努力与纪检、审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三是提高法治财政队伍建设水平。一方面,做好现有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相关人员的专门培训,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法规政策内容,依托“崇财讲坛”、财政干部大培训等教育平台集中开展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随着财会监督工作纵深推进,持续加强财会监督人员力量配备,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会监督干部队伍,为崇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人才支撑。
四是深化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注重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科室务虚会、工作总结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等党的重要法治理论成果,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针对乡镇财政对财政法律法规培训方面提出的需求,落实落细《崇明区财政局分片联系服务乡镇实施方案》,聚焦财政管理重点难点进行专题培训指导,努力推动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切实有效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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