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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条款内容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疫情期间发生还贷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二、支持对象
符合文件规定的在贷企业。
三、申请流程
企业应在发生还贷困难后及时向贷款业务所属银行提交申报资料,所属银行负责资料审核,并办理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如有困难,报区财政协调)。
四、主管部门
本细则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区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崇府规〔2020〕1号)同步实施,有效期暂定为2020年1月24日至4月30日,由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地址:崇明大道8188号行政办公中心2号楼829室。
联系人:石慧 电话:6961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