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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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

    沪崇城管执〔2024〕2号

  • 成文日期:

    2024-02-08

  • 发布日期:

    2024-03-01

各乡镇人民政府:

《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8日

崇明区进一步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城管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本区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能级,加快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体系,结合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面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总体要求,把“精细化”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升城管综合执法的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为推进崇明“十四五”创新发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忘初心,执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把握人民城市的根本属性,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专项执法、源头治理与常态长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是坚持系统观念,创新转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将精细化理念贯穿城管综合执法全生命周期。

是坚持规范执法,履职尽责。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查处城管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条块关系基本理顺,执法协作更为顺畅;城管综合执法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执法模式更为科学,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再上新台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和管理秩序显著改善,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执法的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把握时代发展要求,体制机制运行更为顺畅

1.完善城管体制建设

深化落实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面向基层中队的检查、指导、监督体制建设,协同推进检查、指导、监督工作,优化检查形式、完善指导方式、严格执法监督,高效推动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机制,实行年度一乡镇一报告制度。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不断优化队伍管理模块,以“日记实、月计分、季评价、年考核”的方式开展全方位执法人员综合跟踪考核,进一步提升中队评议、人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配合做好区级城管执法部门体制改革工作,做强区级直属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执法水平。

2.深化执法协作机制

推动长三角联动机制顺畅运行,依托“崇启海”执法协作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形式,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清单事项,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信用联合惩戒等制度,开展执法人员跨省市学习培训,开展基层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观摩,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城管机构的互联互通。

构建高效建筑工程垃圾管执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绿化市容、交警、城管道路运输“建筑工程垃圾”联合执法机制,建立24小时实时派单联络小组,通过“线索发现—案件移送—执法处置”的闭环模式,推动建筑工程垃圾违法行为的高效处置。

健全人居环境治理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运中心、房屋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绿化市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消防救援和属地政府”多位一体协同联动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共同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人居环境品质提升。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依法依规依纪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3.加强城管法制建设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事前、事中公示,完善事后公示,行政处罚公开比例年均不低于99%;细化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制作规范指导片等形式,提高全过程记录的规范性,同时按照不低于30%的检查比例抽查全过程记录情况;推动重大法核制度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夯实乡镇重大法核工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比例保持100%。

切实推行、推进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指导制度,建立案件评查双10%制度。其中,事后评查数占总案件数的比例不低于10%,重大法核案件应查尽查。探索构建事中评查机制,对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案调终结前进行事中评查,事中评查占案件总数的比例达到10%。

完善新型监管体制建设,制定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完善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机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提高执法建议效能,增强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规范、准确高效地提出城管执法建议,推动各级城管部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提升执法效果。

(二)聚焦崇明生态发展,提升城乡环境品质

4.持续开展专项执法

全面提升街区环境面貌。聚焦主要道路、景观区域、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对无序设摊、超出门窗或外墙经营、五乱、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违法大型户外广告、重点区域无序设摊动态清零。

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以集中式专项执法检查和全覆盖日常管理检查为抓手,做到对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区域以及分类不达标点位的全方位覆盖,形成对“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的全天候监管。推进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大型宾馆、大型商场、饭店、餐饮企业、民宿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分类收集、协议签订、实际清运情况。严厉打击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等违法行为。对大型宾馆、大型商场、饭店、餐饮企业、民宿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实行“一点一码”全覆盖管控。

加大建筑工程垃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采取高压执法态势,从严查处跨区域偷乱倒建筑工程垃圾的违法行为,探索构建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从严查处施工场所裸露土地、露天焚烧秸秆、露天焚烧垃圾等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5.全面推进违建治理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区级部门、乡镇、村(居)、物业等部门间协作机制,实现违建信息及时预判、违建现场及时劝阻、拆违队伍快速反应。

细化存量违建分类,守牢安全生产发展底线。对存量非重点违建再梳理、再细化、再分类,明确逐步清理的工作目标。对涉及经营性已通过安全检测的违建点位,守牢安全关,探索建立长效常态管控机制。

(三)加快数字城管转型,提升城管执法效能

6.融入“两张网”建设

对接“一网通办”,积极服务于民,推进不动产“注记”“解注”工作平台化运行。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方案,梳理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明确信用修复线上处理方式、方法,为相对人通过网络平台申请信用修复提供便利。

融入“一网统管”平台,推进“乡村民宿”综合监管等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监管实效。强化数据分析能力,通过相关部门共享的审批备案、日常监管等业务数据,结合本部门执法数据,引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数字监管,推动数据赋能执法。

7.完善智能应用场景

深化分级分类执法管控模式,依托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完善对象数据库的日常更新和维护,根据对象业态情况,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执法办案、实效督察、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等情况,对风险(颜色)等级作动态升降调整,根据对象风险(颜色)等级标注情况,对应实施相应频次的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研究、推广“非现场执法”,聚焦街面、道路、工地等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场所,综合运用视频资源,结合前期采集的基础数据,实现对违法事实的远程收集、固定,并且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违法行为告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罚款收缴,形成“非现场执法”完整闭环,“非现场执法”事项覆盖率达10%。

(四)提升队伍建设能级,打造专业执法铁军

8.推进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要求,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专项招录,探索科学设置资格条件,严把人员进口关,提高新进人员与行政执法工作的适配性。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筹规范执法人员绩效考核、职级晋升、在岗管理、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等制度,定期统筹开展系统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等相关工作。实施青年人才成长“青苗培养”工程,建立优秀青年干部名单库,入库人员占比为执法人员总数的15%。

健全完善优秀青年人才“进口”标准、“流通”渠道、“绌出”机制,通过源头发现、培养锻炼、及时选任等途径,打通青年人才快速成长通道。优化综合执法人才培养,拓展培育方式,强化专业培训,全力打造“全科型”执法人才。

全面提升队伍标准化、示范化、规范化建设力度,确保基层队伍规范化创建达标率100%,示范化创建达标率60%以上;积极探索星级“示范中队”争创模式,推动五星“示范中队”建设,实现创建达标率20%以上。

9.提升教育培训体系化、标准化、科学化

编制区城管执法系统业务培训计划,建立完善市、区、乡镇中队三级教育培训体系,明确三级教育培训责任。按照“市区联手、三级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制度,促进教培工作体系化发展。

围绕“入职必训、专业调训、任职应训”,完善执法人员职业周期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全员集中培训,将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和队列训练纳入其中,并推行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开展教学效果评估,以质增效,提升培训效果。

积极推动培训数字化转型,探索“崇明城管智慧教室”建设,打造城管数字化教育培训管理平台,建立人员信息库、师资教员库、课程课件库,实现一线执法人员随时学、随时练、随时用。

同时,加强系统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小教员选拔培养,实现师资教员“进、出”动态管理,打造一只基层中队全覆盖的师资培训力量。

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实践教学基地创建管理办法,优化创建标准和管理要求,实现标准化实践教学基地不少于5家的目标。

10.强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标准化、信息化、系统化”要求,加快推进城管执法督察制度建设,完善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跟踪问效等闭环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构建督察人员“1+3+19”三级督察队伍建设模式。

依托智慧城管系统,加强对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采集梳理,深入剖析原因,树立问题典型,整合督查力量,改进督查方法,拓宽督查内涵,强化督查实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为民的城管综合执法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推进落实

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城管执法精细化工作,要聚焦重点目标任务,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推进政策落实。区城管执法局将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同时加强对乡镇城管综合执法精细化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加深跟踪机制,完善监督监管

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实行挂图作战和销项管理,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区城管执法局将定期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实施情况。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开展城管执法精细化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定期推出专题宣传报道,逐步打造以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中心的宣传矩阵,全力营造市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城管执法精细化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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