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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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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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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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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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庙镇重点公开了政府发文、政策解读、机构信息、财政信息、社会救助、就业补贴、法治政府报告等信息,新增政府发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他主动公开73条。发布庙镇文旅体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解读。本年度本单位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信息管理方面,庙镇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涉密信息不公开。本年度未发生违规公开涉密信息等情况。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已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崇明门户网站”、“幸福庙镇”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优势,及时规范发布各类信息。2025年,庙镇通过崇明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条,通过“幸福庙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17条。定期更新线下政务公示栏,及时发布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其完成情况、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等。

(五)监督保障。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监督小组,严格审核和审查公开的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庙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多样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质量有待提高;三是信息更新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6年,庙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政策解读的规范,明确解读的要素,如政策背景、决策依据、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采用多样化的解读形式,如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使解读内容更加直观、易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政策解读,确保解读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抓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提高全镇干部职工对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认识,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按时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深化认识,全面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担当。建立动态核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调整强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响应速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2025年8月,庙镇以“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时尚小镇”为主题,采用现场参观与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5年,庙镇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庙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21-59361880,地址: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1829号,邮政编码:2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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