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50001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函〔2025〕6号
成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日期:
2025-03-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级相关工作要求,经村集体组织申报、乡镇推荐,区相关部门评审,我镇保东村被确定为扶持对象开展2025年度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现已根据区级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经我镇研究,现函报区农业农村委。
特此函告,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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