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5年度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3-17 00:00

【字体:标准加大特大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500016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函〔2025〕6号

  • 成文日期:

    2025-03-11

  • 发布日期:

    2025-03-17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区级相关工作要求,经村集体组织申报、乡镇推荐,区相关部门评审,我镇保东村被确定为扶持对象开展2025年度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现已根据区级评审意见完成修改,经我镇研究,现函报区农业农村委。

特此函告,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