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3000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3〕49号
成文日期:
2023-07-24
发布日期:
2023-08-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委于2023年5月10日同意“关于庙镇民华村村委会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批准文号为:沪崇发改〔2023〕130号文。内容为:同意实施关于民华村村委会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补办)。包括扩建老年活动室、阅览室、为农综合服务站等功能用房527.45平方米,篮球场、停车场等室外场地630.77平方米,建设围墙43米,合计占地面积1158.22平方米。投资匡算为416.04万元,其中建安费226.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15万元,预备费7.74万元,前期费150.3万元,所需资金由民华村村委会自筹。
我镇在办理边界确认时发现该地块在编制乡村郊野单元规划时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现状为庙镇民华村村委会。办理用地手续需参照乡村郊野单元规划来实施,不能对规划地块进行分割办理。针对这一要求现申请对原“庙镇民华村村委会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庙镇民华村村民委员会服务用房新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庙镇民华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崇明区庙镇民华村6队,东至现状泯沟、南至庙镇敬老院、西至村道,北至现状农田。
四、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2004平方米,新建村委会、医疗室、多功能活动室、室内健身点、为农服务站等服务用房约 1129.28平方米,围墙40米,室外场地1083.82平方米(含篮球场、机动车停车位)。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38.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79.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59万元,预备费19.67万元,前期费263.50万,项目所需资金由村委自筹。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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